">這是我自己的文章。
應該說,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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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耀:資產不符收入 就假設收賄
李光耀:資產不符收入 就假設收賄
【聯合報╱編譯莊蕙嘉/報導】 2010.09.30 02:45 am新加坡內閣資政李光耀28日表示對貪汙事件一定會揭發嚴懲。新加坡Channel News Asia電視台報導,87歲的李光耀29日因胸部感染住院。
(路透)新加坡爆發十多年來最嚴重的公務員貪汙案之際,星國內閣資政李光耀28日在俄羅斯商業論壇的活動上,談到新加坡的廉潔制度。他表示,新加坡並非假設無人貪汙,而是確保一旦有人貪汙,一定會被揭發並受懲罰,讓企業家更有信心經商和投資,確保新加坡的競爭優勢。
李光耀說,根據新加坡法律,個人若無法證明擁有的資產與收入相當,會被當成收賄。他舉例說「如果你的銀行戶頭有2千萬新幣,可是你的月薪卻只有1萬新幣,就會先假設你有收賄,直到你證明有能力賺這麼多錢」。
李光耀表示,新加坡絕不允許貪汙,為了留住人才,公務員的薪水必須與私人企業相當,甚至比美國同級公務員待遇更好。
星國一向採取這種「高薪養廉」政策,因此公務員貪汙並不多見。去年星國中央政府官員平均年薪為49057新元(約台幣116萬元),地方政府公務員略低,但相去不遠。這個平均薪資和私人企業員工差不多,但高級公務員薪資就三級跳,如總理年薪約台幣7200萬元,部長約台幣3700萬元,資深高級官員840萬元。
在新加坡,任何行賄、受賄最高可判7年監禁或至少10萬新幣(約台幣240萬元)罰款,而且一罪一罰。公務員一旦收賄被定罪,出獄也很難再找到工作,且拿不到退休金。高薪加重罰,讓新加坡很少發生重大貪汙。
近年星國較嚴重的貪瀆案應屬1995年官員收賄醜聞,當年公用事業局水資源部門一名官員,涉嫌收包商1390萬新幣(約台幣3.3億元)賄款,被判14年有期徒刑。
2005年一名中國女子非法入境打工被捕,一名人力部高級調查員聲稱能幫她脫罪,要求3千新幣報酬。後來女子向星國貪汙調查局投訴,調查員被捕,今年8月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還因為壓力太大罹患憂鬱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