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持平論述228 (17)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我親歷的二二八

在臺灣的228事件60周年之際,想到之前曾與廈門大學李紅老師訪問過經歷了228的黃銘老先生的稿子,講述了他在事件中的所見所聞和看法。以下是訪問的記錄,僅供參考,略有刪減,但基本沒改動,從另一個側面更瞭解228事件。

黃銘,生於廈門,1945年10月2日到臺灣籌建《金融日報》辦事處,之後一直居住臺灣。20世紀80年代末回家鄉廈門投資辦教育事業。

?/P> ?/P> (訪談記錄)

李紅:黃先生曾經在臺灣生活過非常多年,在一次偶然的交談當中,黃先生告訴我說在58年前的臺灣2.28事件,他是一個親歷者,他是一個目睹者,可以說整個事件的過程他全程經歷,而且,當時作為記者的他還寫下了一篇報導《臺灣騷動事件記詳》就是我手上拿的這一份,發表在1947年3月20號《大公報》上。所以我想說關於這件事情呢,2.28事件,過去非常多年,有很多當時在現場的人可能已經都不在了。所以我想說對於黃先生的採訪是非常珍貴的一段記錄。所以今天我們就和黃先生一起再回到58年前2.28事件整個的過程,我們和他一起來共同回憶這段歷史過程。

黃先生你好。

黃銘:你好。

李:上次聽你說過之後我就去我們廈大圖書館去找《大公報》。把你當時寫的這篇報導就找到了而且複印了下來。我看到你的一個署名是“鷺”。那麼這個“鷺”跟廈門有關嗎?

黃:對。那個時候因為許多政治因素我不想把真名字寫出來。我本身是廈門人,而“鷺”就代表廈門,所以我就寫了“鷺人”。在《大公報》上登的時候那個“人”字沒有登出來。就寫了“鷺”,“鷺”就代表廈門,我是廈門人。

李:我看他這上面寫的是“10日記”,然後一直到20號才登出來。為什麼中間需要這麼長的一個過程?

黃:當時我寫完之後根本電訊斷絕,郵政就更不用說了,信根本就沒法寄。剛好上海一個《中央日報》的總編輯(屠仰慈)撤離臺灣。在最後一班機我就托他把這個稿子帶去。那個時候我記得好像是在5號時候。他交給《大公報》的時候可能這個時間短一點。

李:那就是說因為當時交通還有電訊的斷絕使得你這篇報導推遲了比較長的時間才登出來。那你能不能根據報紙上你所寫的這些內容再幫我們去回憶一下你當時是怎樣親歷這樣一個過程,而且報紙上還有非常珍貴的好幾張照片。因為當時《大公報》照片是非常少的,但你的這篇報導上有幾張非常珍貴的照片,那你能不能告訴我們一下你的這幾張照片是怎麼拍的?那你又是怎麼樣經歷這樣一個過程的?

黃:好。這個事件發生時候,我在臺北。當時是上海《金融日報》派我去,瞭解一些接收以後臺灣的經濟情況,怎麼接受。基本上都是日產,日產怎麼處理,工廠怎麼恢復重建。在這個時候呢,剛剛發生這個事情。那麼當時在臺灣種族的一種誤解,他的感情有一種瘋癲。如果說不能夠說台語,出來就很危險,會被打。

李:好像當時的報紙上有很多這樣的報導。3月14號的《申報》上面就有一位先生接受採訪說當時臺灣人如果看你像外省人就要問“你從何處來?做什麼事情?”如果不能用台語回答好像就要毆打。

黃:對,要毆打。那麼我們當時在臺灣的新聞同業還有好幾個。比方說當時的《申報》,《申報》的記者是吳守仁;上海???呢,叫王康;還有《大公報》的記者???中央社主任是章任飛。那麼這些人呢都是外地人不會說閩南話跟台語——閩南語跟台語是一樣。我是廈門人,所以我懂這個話,我就穿日本人的服裝跑出去。那個時候我穿著當時臺灣人所穿的服裝照相去。因為提到照相想起來一個呢專賣局的門口。專賣局門口的時候。穿著當時把東西搬出來專賣局。一張呢是在新台公司門口。新台公司呢就是原來日本的菊元百貨公司。接收之後呢,那個時候新台公司就做成一個百貨公司?????當時第一個跑進去的是專賣局,再跑去就是新台公司。新台公司又給他搬出來燒。這兩張,有兩張是我的。還有一張燒汽車的時候,當時被燒的汽車有十幾部,都給放火燒掉了。

李:那這個具體的時間是幾號?

黃:那個是28號。27號是一個發生的導火線。真正騷動的時候是從28號早上8點鐘開始。

李:那你當時就背著相機這樣到處走?

黃:當時不這樣,當是27號晚飯我就到知道這件事。那麼我知道這或許的話一定得發生。因為當時有一個被打死得叫陳文溪,在當時他是群眾當中的一個。這只是一個導火線。當時群眾抓去交給當時的警察局,憲兵隊(叫憲警)去處理。可是當時已經很晚了,已經到11點鐘了,????發生了這件事情之後當時臺北市延平北路,日本人叫太平町。那時候我早期的時候,哇,不得了,已經開始聚集了好多好多的人,喊著要替陳文溪報仇。當時大家也不用做生意了,關起門來打鑼打鼓。工廠根本沒有人上班。當時他們去的地方還是出事前的???一段。??一段的時候呢最靠近的是???北路一段的派出所。他們先找派出所理論。當時的所長好像姓黃就出來阻擋他們不要那樣。然後他們就朝??北路好像是叫北門口那樣一個屏樓,直接到那個專賣局那邊去。到專賣局的時候呢要見局長。局長見不到然後他們就沖進去好像打死了兩個人,把那些煙那,火柴那,傢俱都搬出來,燒了。

李:那你當時在現場就把這個拍下來了。

黃:對,我就跟他們在一起。他們問我“你幹嗎拍照啊?”我就說我們作紀念嗎。

李:聽說當時他們並不知道你是記者。

黃:對,因為我會說閩南話。我要特別說明的是他們那些人並不是全部都是暴徒,壞人,當中還是有好人的。這些壞人呢,有一部分是臺灣當時剛剛回歸之後被遣送回臺灣的。有許多臺灣當時的人被日本徵兵到南洋去打仗,還有當時一部分人士被征到大陸來替日本人做一些工作,被遣送回台。當時這一批人也找不到事情做,生活並不很好,內心很鬱悶,很壓抑。當發生那個事情的時候,他們認為機會來了就開始發洩出來

。 李:那就是說參與搗毀的這一批人有蠻多人是受過日本軍國主義思想影響的。

黃:對。為什麼這麼說呢?許多本地的臺灣人他們長期受日本的教育,雖然沒有自由,可是日本人還是有一點點法制的精神,基本上都不敢怎麼樣。做出那些事情的絕對不是當時在臺灣的本地人。我可以做一個證明。當時很多外省人,事後都不敢出來。藏在朋友的家裏,有時候就是臺灣本地的同胞。被抄家時他們就說沒有,來保護外地區的人。從這證明當時臺灣本地人還是很善良的人。同時一方面,壞人非常殘暴,用武士刀劈,把人打得半死不活還不放過。這都是當時日本人武士道精神在大陸的行為表現。當時有一部分是這些人,有一部分是起哄,臺灣人的一些特性就是大家很會起哄。還有一部分是那些外地人。

李:我手中的這本書《臺灣228歷史史像》上有一篇《文匯報》的記者當時寫的一些日記。他也談到你剛剛講的一些情況。我們可以從中看出當時並不是臺灣的一些普通百姓動不動就拿著刀去打去殺。所以我覺得您剛才分析的參與者是那些人是非常重要的。

黃:兩種人。我剛才說的是可以體現他們善良的地方,體現他醜惡的地方。醜惡的原因是就是這樣的原因。

李:就是從外面回來的,受日本軍國主義文化影響的這樣一些人。當時的政府好像並沒有預料到事態會發展的越來越嚴重。因為我看當時的《大公報》還有《申報》他們好像到了很晚的時候才把它作為一個報紙的頭條重視。好像差不多到了10號左右才作為報紙的頭條去談到這個事件,之前都是豆腐塊。那你認為這是當時兩岸聯絡中斷的原因還是當時政府根本就沒有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

黃:這個主要的原因呢,應該是騷亂之後有許多地方電訊給破壞掉了。還有當時很多外地人去的時候根本不敢上班,他們也不敢到郵政局去寄信,到電訊局去發電報什麼的。本地人就更不去了。電訊斷絕,郵政短掉,在這種情況下根本不可能。我本身的稿子還是托人帶出來的。沒有辦法出來。《大公報》的記者,《申報》的記者在那邊,政府的消息還可以寫,可是真正民間的東西卻出不來。不是不出來,也不是不敢出來。他要問你“你是哪里人?”你是臺灣人,好。他還用日本話問你,你會不會將日本話?要是不會就是“半山”。那你會說普通話不會說日本話,這個叫“半山”。只會說閩南話的叫“半山”。當時日本統治臺灣不單單是靠語言,皇民教育就是說連名字都要改的。

李:難怪那個時候有很多民眾高呼“打倒阿山”的口號。這個“山”是代表什麼?

黃:“山”就是代表福建過來,就是“過唐山”那,到臺灣開墾哪些。“唐山”說台語就是“半山”。“阿山”就是說閩南人,來的時間短。

李:那麼像您廈門人這種身份和方言對當時的採訪起了很大的幫助

。 黃:對,幫助很大。我本身當時還會說日本話,所以他才相信我,才給我拍照。你又會說福建話,又會說日本話,那這是我們自己人。就是說你是一起來的。

李:就是說從福建過來時間不長。那種人的話他也會很懷疑的。所以像3月4號的《大公報》

他就很清楚地談到“外鄉人除了說臺灣福建廈門以外的方言者皆遭毆打”。所以當時的外省人都被看作是一種幫兇樣子的。所以當時他們全部都躲起來不敢出來。一開始好像是一個蠻偶然的事件,以你的觀察它是怎樣一步一步演變得不可收拾的?

黃:這裏面我想最主要的原因是查緝私煙事件是一個導火線,這個民間的事件牽扯不到法律關係。查緝私煙的時候殺了人。那個時候攤頭是不能賣的,政府是管制的,是專營的。專賣局生產的煙外部攤頭就不能賣,要到政府專賣局去買洋煙才買得到。那時候日本人剛剛投降不久,經濟並不好。煙攤很多。這些人很辛苦。有些人就賣一些走私的煙。抓的時候呢,從法律上來講是一個執法,但從感情上說起來,他也並不是故意要犯法,他是為了生活,要去賺一點錢來維生。但是當時有些人就抗拒,當然並不是說真正是對抗,而是好想不想給他去,攤頭的煙就全搬到車上去了,搬卸的時候大家就??不給他搬。有一個婦女,她求說“算了,你不要??不給他抓去”。那個時候就爭執了,一個要搶,一個就不給他搬走。旁邊就有人看不慣了,加上我說得當時有一部分叫做浪人的(浪人就是遣送回來的,大陸、南洋回來的)就在一邊起哄。許多正常的老百姓去看熱鬧。員警就來取締。因為他出示的地點靠近臺北市延平北路。那邊有兩個派出所:延平北路一段派出所,兩段派出所。一段派出所管區??大概人多嗎,就打死了一個人,這樣就出了人命。

李:3月6號的《大公報》它也談到,“臺灣慘案感言”。他就說到軍隊是這一個事件的直接的導火線,可能軍隊這樣一個處理不當引起了政府與民眾之間的對抗,就是它不該一開始用槍這一種方式來維持秩序。它說“就事論事,當局處置此事有二大失當。第一個,不該開槍殺人;第二個,民情激憤的時候不該動用軍隊來鎮壓。”所以他認為軍隊是一個直接的導火線。那以後軍隊是不是也起了很大的……

黃:這個跟事實有一點點差距。當然這裏面也牽涉到軍事的鎮壓問題,可是當時不是這個樣子。當時就是取締私煙引起一些好象壓抑很久的那些人借這個機會發洩。發洩的時候就利用這個事件把它變成公開化的。當時就是要去打專賣局,打派出所,最後演變到搶警察局。也就是說當時的員警力量,政府的權威性已經沒有了。本地員警的話根本不能管事,外省人都逃了。可以說當時有一點像無政府狀態,社會秩序全部都亂掉了。他們還要去攻長官公署。很多人哪,還有外地高官的家眷那還是我們新聞同業比較有關係的都躲在長官公署,比較安全,因為高官的家眷都在長官公署。當天下午就要去到……??公司救災中山北路跟那個???轉角,就在那個。那個就是當時的總政,現在變成行政院了,當時是長官公署。員警力量已經沒有了,開始的時候已經一部分拿到警察局的武器。那些人你也可以稱為暴徒,反正分不清楚。員警都沒有用,所以當時的軍隊就在那邊。兵不多,壓不住他們,就架起了機關槍朝空中開。那麼一些群眾就撤了,就沒有去打。開始的時候可能有傷患大家有傷患。

李:像那些當時的報紙上談到8號9號好像是一個事件的轉捩點,你當時的觀察是什麼樣子的?本來好像4號5號平息了幾天。

黃:這樣講,基本上在北區啊,北區最厲害。開始的時候就在北區。然後延到基隆,最後延到台中,台南,高雄。在這段時間亂得非常厲害。當時的員警力量、政府力量已經沒有辦法存在了,保護長官公署,保護總司令部。主要的原因,當時有一個處理,就是2.28處理委員會。2.28處理委員會是因為開始的時候主持一個血案調查委員會。第一天是2月28號,3月1號的時候啊,事態越來越嚴重了,嚴重的時候就成立一個血案調查委員會,因為死了人。當時民間已經有參政員,參議員產生了。這個時候有幾個人物我記得他們的名字,當時生參議會的議長叫黃朝勤,王添燈,???,????,我記得幾個名字,他們代表民間,要求政府給老百姓做個交待。就是要追究兇手的責任。那時候省政府陳儀就開會商議如何解決這個問題。當時交通處處長叫??、工礦處長叫???、民政處叫???。這些人同時在一起開會,把民間的人士納進來。政府和民間共同開會來商量怎麼樣解決。當時是調查委員會。後來這個處理委員會成立之後啊,民間團體自己加入進去,多了一些人,同時這裏面就開始有一點點變質了。變質的時候就是有一個政治因素,在8號提出一個要求,有32條內容。這個32條基本上的內容就是政治經濟如何能夠改善,讓老百姓過得更好。同時當時政府好像有承諾說臺灣可以地方自治,最起碼限度這個長官公署要取消,長官公署應當變省政府嗎。

李:就是要變成為中國的一個省。

黃:對,他們也希望啊。只是說希望不要全部都是外省人來做官。簡單說就是這個樣子。讓許多有能力的台籍人士能夠出任某種職位,共同對臺灣做出貢獻。當時是那樣子要求。到後來的時候呢,政治力量介入之後呢就變成他們要求超過這個範疇,甚至於說警備司令部啊,什麼重要的軍事機構我們本地人來做。牽涉到政治方面的問題上去了。當時已經沒有行政力量了,沒有軍隊沒有員警??這樣子呢陳儀不想談了,不答應,就是沒有辦法接受這個問題。因為就是這個問題的話呢後來就開始攻警備司令部,開始攻要塞司令部,那當時還一直從臺北延到高雄去了。高雄要塞司令部也在攻。當時在高雄的總司令彭夢溪說,你們不要再鬧,再鬧下去的話我就把炮火轉到市區裏面同你們同歸於盡。後來就是高雄??臺北。高雄損失就比較少一點。之後呢,??上海有一個太康艦本來這個軍艦要開到日本去的,佔領日本的時候啊???軍艦就沒有到日本去。他知道之後阿過了這個事情就馬上軍事壓制,他就開始說話聲音就比較大一點。

李:那這個後來21師是吧,

黃:21師師長劉雨卿先到,軍隊,同時還有一團的先鋒。登陸的時候發生了一些問題。出現了對抗的情況。

李:那個情形是不是比較嚴重?

黃:那個時候基本上這些人哪,就是本身已經有一些槍械,他可以對抗。所以說呢,這些人還沒有辦法跟正規軍去對抗。當然雙方打仗一樣的,沒有辦法阻擋得住。可能死了一些人。各說各話。

李:那麼這個關於2.28究竟死了多少人這個說法非常多。

pet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2008/06/26 15:10:43 瀏覽0|回應0|推薦0

二二八與統計學

什麼是統計學?有一個笑話解釋什麼是統計學。一個冒險家坐熱氣球失控飄到遠方,降落在一個麥田之中。迷途的冒險家向一個迎面走來的人問道:「先生,請問我在那裡?」對方回答:「你在麥田裡的熱氣球下面掛的一個藍子裡。」冒險家說:「你一定是統計學家。」對方很驚訝地問:「你怎麼知道我是統計學家?」冒險家回答:「很容易判斷,你們回答問題精簡、正確,但是無用。」這個笑話的另一個解釋是:「統計學是騙人的。」

事實上統計學是一門應用科學,可以幫助你做有效分析以及正確推論,統計學確定分母(統計對象)根據資料計算統計求得答案(數字、百分比等)這個過程叫敘述統計,根據敘述統計的結果進行對母體的反應與分析叫推論統計。

如何根據敘述統計得出正確的推論是每一項利用統計學的學科須要深入研究的專門方法。如統計學應用在社會科學、醫學、史學都有其不同的應用方法。應用方法錯誤,統計學會成為「無用的」、「騙人的」笑話。

今天我們看到很多有關台灣近代史、二二八歷史的許多著作,利用統計學來「唬人」、「騙人」。對一般讀者而言,看到一大堆統計數字、圖表就立刻肅然起敬、深信不疑。但是根據統計學的原則,統計數字是一回事,推論、解讀又是一回事,如果推論、解讀錯誤,不是對統計學無知,就是惡意利用統計學來騙人。在此我們舉幾個例來討論坊間二二八史學作品如何歪曲利用統計學。

例證一:把二二八發生的原因歸咎於文化衝突,說二二八發生的原因是二百萬殘兵敗將從文化落後地區來到文化發達地區產生的文化不適應現象,並舉出中國、台灣終戰前後的每人平均發電量[1]統計表做比較。又比較大陸與台灣戰前數年學齡兒童就學百分比[2]來證明大陸就學率比台灣差,大陸文化經濟比台灣落後。

根據推論統計學的原理大陸與台灣在許多問題上不同一個分母,無法做比較,更無法做出有效推論,原因如下:

A. 中國大陸一個國家,像一棵大樹,有枝有葉有幹、有根,台灣無論屬於中國或殖民時代屬於日本,都只是一根旁枝,不是棵完整的樹。也就說台灣不具備一個完整的國家形態,一根旁枝與一棵樹根本無法做比較。

B. 大陸當時壹千多萬平方公里,伍億左右人口,幾千年的歷史文化,但台灣只有三萬六千平方公里而且是個新移民社會,中國大陸北方中原地區、南方沿海開發區、大西北地區、大西南地區文化經濟發展情況截然不同,其平均數據被大西北、大西南拉低了,台灣的發展狀況最多只能跟大陸的一個省或一個市做比較,而不能跟整個大陸作比較。

C. 請問當年大陸來台的外省人有幾個新疆人?蒙古人?或清海人?有多少文盲?

D.當年來台的外省人在民國三十八年以前的多為公教人員及商人,其文化水準比較高,是中國當時菁英中的菁英。三十八年以後中央政府遷台,除大批公教人員外,還來了不少軍官、學生,其知識水準都不低,知識水準較低的可能是軍人,但是三十八年以後之軍人與一般民眾接觸機會不多。

所以用統計數字反映在來台外省人的教育程度,把二二八解讀為文化衝突就太離譜了。

僅僅以文化論台灣做為一個中國文化的旁枝,日本影響五十年的台灣社會,其文化表現無論是獨立性、深度、廣度,都無法跟中國文化做比較,何況日本雖然統治台灣五十年,但是日本皇民化並不成功,除了少數上層階級外,台灣社會文化的基調還是中國的,此點從當年民間的風俗習慣、宗教信仰,可以得到證明,即使染有日本色彩,但是連日本也同屬儒家文化圈,在文化的屬性方面也只有小異而並無大不同。用統計學來證明二二八是文化衝突論者,其實對統計學、對文化的基本慨念都不清楚,所以有此怪論。

例證二:有統計數字證明外省人到台灣以後「壟斷權位」[3],看不起台灣人[4]。

事實上陳儀治台之初即大事起用本省菁英,但是當年國府的文官制度已經行之有年,如果根據國府的任官資格,當年的台灣人擔任公職之比例可能更少。於是陳儀在任用資格上一方面從寬,一方面採用許多變通辦法讓當時的台灣人快速取得任官資格。

如民國三十五年一月二十二日公布行政長官公署聲請檢覈公職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5],用委員會審查方式快速讓本省人取得公職候選人資格,其他如教員、警察都公布甄選辦法以便更多本省人取得公職資格。根據陳翠蓮的著作,陳儀在台一年兩個月,簡任高級公務員從一位增加到二十七位,薦任公務員在日據時代只有五十一位,三十五年底陳儀用了八百一十七位,一年兩個月增加人數以十倍計如此速度。如此統計數字怎能解釋成「大陸人壟斷權位」? 其他的案例如以統計數字顯示台灣當時生產力降低,通貨膨脹嚴重,歸咎於長官公署舉措不當,認為是二二八發生的原因之一,這種說法也是用統計學來欺騙讀者,事實上台灣當時的經濟情況惡化的原因是:

(一)戰爭引起的通貨膨脹:戰爭引起非經濟因素的通貨膨脹非常可怕,而難以控制。如一次大戰後奧地利物價上漲一萬四千倍之多、匈牙利兩萬三千倍、波蘭兩百五十萬倍。中國自1937年到1948年躉售物價指數上漲5,589,000倍,終於導政法幣崩潰。台灣作為日軍南進基地受戰爭影響自不能免[6]。

(二)民國二十六年戰爭前夕台灣銀行鈔票發行額不過七千伍佰萬左右:到民國三十四年七月日軍投降前發行總額十四億圓,通貨膨脹達十八倍,同年八月日本投降後,藉口復員,大量發行僅由台灣銀行背後蓋章之千元大鈔,同年十月總發行額更高達二十八億九千八百萬圓,也就是說日軍在投降後即大量發行貨幣種下日後日幣通貨膨脹的惡因。

(三)日本統制經濟解除後引起的消費大量增加:戰時日本頒布經濟統制令分「一般統制」、「物資統制」、「物價統制」、「資金統制」「貿易統制」、「運輸統制」、「事業統制」「團體統制」、「勞務統制」等九項,統制範圍之廣、之嚴苛,完全犧牲台灣人民生活之基本需求以支應戰爭需要。勝利後統制令解除,生活必需品供應量大增,也是引起通貨膨脹的重要原因。

(四)戰爭破壞生產力銳減:戰爭期間平均每月有三次以上之美軍轟炸,前後累計超過壹萬架次。以灣最興旺之糖業為例,當年台灣的四大公司:日糖興業、台灣製糖、明治製糖、鹽水港製糖共計四十三處工廠,九處酒精工廠,七處軍用燃料工廠,一半以上毀於轟炸而停止生產,戰爭結束只有十七座糖廠維持生產。民國三十四年糖之生產量僅三十三萬公噸,約只有民國二十八年的1/4。稻米生產量由民國二十六年的壹佰三十萬噸降至民國三十四年的六十三萬噸。可見光復前台灣經濟因受戰爭的摧殘,己經是千瘡百孔[7]。

儘管如此,台灣的經濟比起中國大陸比起戰後的日本,都還好得多,通貨膨脹不至於像大陸的百倍千倍計,台灣貨幣獨立有效地減緩了法幣全面崩潰對台灣的影響。至於陳儀的財經政策、社會主義色彩的部份乃是事業體長期競爭力較差的問題,其不良影響一時半載不會傷及一般百姓。用統計數字把戰後台灣經濟完全歸咎於國民黨,用統計數字來唬人是一種學術詐欺,是非常不道德的事。#

pet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二二八蔣介石責任平議

2007/07/26 13:54

由陳儀深等人合作之「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說蔣介石是「二二八元凶」[1],「應負最大政治責任」、「應負法律責任」[2],陳水扁根據這本報告也直指蔣是二二八元凶,甚至說二二八不是「官逼民反」,二二八是單純的國家大屠殺,民並沒有反,學術界對此說法反應冷淡,馬英九一如往年拼命道歉,只有蔣孝嚴以家屬身份向法院提出毀謗先人之訴。二二八事件蔣介石的責任問題是近代史的一段重要公案,過去因為屬於禁忌,或資料未公開而鮮有研究者;從李登輝主政到政黨輪替,二二八的資料從中央到地方到民間,幾乎所有資料都己公開,但是二二八歷史被民進黨及泛綠學者操弄得面目全非,民進黨用台獨史觀、革命史觀來寫二二八歷史,其中有歪曲、有隱晦、有捏造,尤其對蔣介石的批評,對蔣在二二八事件中應負的責任多屬道聽途說,羅織罪名或惡意中傷之詞;本文根據可靠史料對蔣在二二八事件中之政治責任及法律責任做一客觀分析。

歷史背景

坊間學者研究二二八往往對當時中國之大歷史背景略而不談,中國近代史其實就是一部中國抵抗侵略的血淚史,中國從晚清到民國百年來受盡侵略者欺凌,除了逼迫中國簽訂各種不平等條約以外,日本強佔台灣、東北;俄國控制外蒙、新疆;英國奪取香港又企圖染指新疆;中國面臨瓜分及亡國之危機,知識份子為救亡圖存,引進各種主義,愛國青年憑血肉之軀抵擋強敵槍炮,一直到了抗戰勝利,收回東北、台灣,保住了新疆,除了外蒙古外大致維持了中國領土的完整。中國人用血肉性命,抵抗了帝國主義的侵略。

中國近代的血淚史,台灣是受害者之一,台灣光復是中國人百年來第一次洗血國恥,當時全國知識份子、國府要員及 蔣中正 先生對台灣光復,不但感覺無比的光榮,同時也決心好好建設台灣。所以國府在勝利前就有各種研究機構研究台灣問題,做為光復後之參考,陳儀在福建成立「台灣從政幹部訓練班」,培訓台灣從政幹部。但是當時台灣面臨的複雜狀況是當年陳儀所不能瞭解也不能掌握的:

一、 少數日本人不甘心,鼓動台人叛變,除了辜振甫涉及的未遂案外,二二八前有不少日本軍人失蹤[3],不少日人眷戀於養尊處優的好日子而不願回日本[4]。這批日人不少鼓動或參加二二八暴亂。

二、 陳儀在台灣推動民主政治,提拔台藉精英從政的主要原因是陳儀看到台灣治安良好,人民守法;但是陳儀不瞭解台灣人的守法是基於對日本嚴刑峻法的恐懼,以及對日本警察的恐懼,台灣人的守法不是建立在一個法治的文化基礎包括百姓素質之上的,也就是說台灣人的守法是表相的,台灣人的民主訓練、法治訓練不足,這點在二二八發生後台人對外省人瘋狂的打殺,在處委員威脅處委會代表[5],砸、燒、搶所有機關學校等惡行中充分顯露無遺。

三、 日本人據台五十年,不少台灣青年是日據時代出生,在日本時代受教育,自認為是日本人,看不起中國人,再加上不少皇民化的特權份子,這些人只要占當時人口的百分之一,就有六萬人之多,六萬人參加動亂是個可怕的數字,全台灣百分之九十九的同胞都心向祖國,只要有百分之一的人認同日本,參加動亂,其結果就很可怕。

坊間不少二二八作者以皇民化人少,共產黨人很少,來淡化其影響及其發生的作用是錯的,以共產黨而論,二二八當時台北、台中、高雄三個風暴中心,台北跟台中都有共產黨介入,台中謝雪紅大家都耳熟能詳,但不知台北林添灯極可能是共產黨員,在二二八處委員會期間,幾乎每天都到人民導報與蘇新等台共分子開會討論然後再去處委會開會,即使林添灯不是共產黨員,至少受共產黨的影響很深,三個風暴中心,二個受共黨操縱,所以不可以用人數多寡來評斷對事件的影響,台北出現陳進興等三個強盜就會把台北搞得雞犬不寧。

上述歷史背景是研究二二八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不可忽視大的歷史背景,不可忽視中國近代的血淚史,更不可以忽視台灣人是受害者之一,其受害內容包括心靈上的如皇民化思想、媚日思想、卑視中國人思想等等都是造成二二八的重要原因。日本人在戰爭末期運走了大批糧食支援前線作戰,引起台灣糧荒,日本投降後又趕印大批台幣引起通貨膨脹。忽視這些因素專注於細微末節的討論是見樹不見林的作法。

陳儀處置失當之處

陳儀由於誤判情事,尤其對台灣社會瞭解不夠深入,所以在二二八發生後許多措施非常不妥,如:

一、二二八發生暴亂以後,軍警捕了些現行犯,在民眾代表要求下立刻無條件釋放[6],查當時被捕的乃打人,或損毀之現行犯,豈可未經審判,作為談判條件而釋放。

二、逮捕肇事者傅學通等六人,居然答應民眾代表到獄中查看政府有無縱放犯人[7],並拍照存證,此舉置政府威信於何地?

三、同意成立處委會,此舉是二二八迅速惡化的最大原因,處委會後來與各地議會合流[8],處委會由解決二二八糾紛的臨時組織質變成一個政治改革研商機構,討論範圍也擴大到政治、軍事、經濟、政府組織等等無所不包;後來與反叛份子合流變成一個遍布全省的叛亂組織,變化之快令人咋舌。

陳儀非膽小怕事之輩,一開始讓步,是希望透過談判,和平解決問題,到了情況不可收拾,只好請兵平亂,從整個過程來看,陳儀愛護台灣人,相信台灣人的心情是無庸置疑的,所以陳儀到死都不認為他對不起台灣人。

蔣介石決定派兵的原因

蔣介石把手上的王牌-陳儀派到台灣,蔣介石對陳儀是非常信任的,蔣介石對陳儀的施政也充分授權,所以陳儀在 一月十一日 曾要求蔣介石派員接警備總司令,蔣介石要陳儀繼續兼任警備總司令,唯蔣介石對共產黨問題一直擔心,所以在 二月十日 蒸電陳儀電特別提到「………據報共黨份子正潛入台灣,漸起作用,此事應嚴加防制,勿令有一個細胞遺禍將來,台灣不必內地軍政長官自可權宜處置也。」此一電報長期被學者忽視,但是我認為此一電報非常重要,其一、可見對陳儀的信任,要陳儀集軍政大權於一身;二、必要時可「權宜處置」,原因是台灣「不比內地」,不比內地應該是指台灣剛回歸祖國,情況複雜,對於可能的動亂要當機立斷;三、不讓共產黨有「一個細胞遺禍將來」。歷史的發長看來,防共對台灣日後的生存發長影響深遠。二二八後共黨份子幾乎全部逃離台灣,大部份回大陸,可惜陳儀辜負了蔣介石對他的信任及授權,二二八發生後的優柔寡斷,坐待情況惡化,終至不可收拾;但是對陳儀有「可權宜處置」的授權,可能也是日後蔣介石沒處分陳儀的原因之一。 此外保密局在 二月六日 呈蔣介石密電:「蔣批:應電陳長官公洽、澈查為何台台灣自治團支部如此不負責任……。」[9]省參議員在公開場所「肆意攻擊政府」「宣布反動言論」[10],對蔣介石而言應該是相當震撼的事。

二二八發生後陳儀電蔣[11],陳儀特別強調「尊令權宜處理」,但是陳儀的權宜是處處讓步、不停談判。陳儀一直想透過談判,利用鄉紳和平解決二二八問題,但是處委會被暴民綁架,和平努力失敗。

三月五日憲兵司令張鎮呈蔣之報告「一、台灣暴亂形勢益趨嚴重。(一)此次台灣暴亂,其性質已淒變為叛國奪取政權之階段,外省人之被襲擊而傷亡者,總數在八百人以上,地方政府完全失卻統馭能力,一切由民眾控制,暴民要求不准軍隊調動,不准軍隊帶槍,無異解除軍隊武裝,暴民在各處劫奪倉庫槍械,及繳收軍警武器,總數在四千枝以上。(二)今日情勢似外弛內張,台北二日雖解嚴,並由憲警及民眾代表組成維持治安機構,但奸偽標語仍滿貼街衢,各工廠機器及物積損失殆盡,無法復工,長官公署及各機關迄未恢復辦公,台藉警察多擕械潛逃,全省鐵路改組為鐵路委員會,已由台人掌握,陳長官似尚未深悉事態之嚴重,猶粉飾太平。……………」[12]。

三月五日國家安全局駐台人員從台灣發給局長毛人鳳一電:「………(一)台北廣播電台被佔據作為召集煽惑民眾之所(二)蔣渭水(日人日全□□[13]御紳士)利用廣播召集曾受訓練之海陸空軍台民及前被日徵用由海企歸來之軍屬在台北大平町第一劇場編隊(台北已成立決死前敵兩隊」更宣揚台民須加強團結爭取台人自治務必達到目的(三)桃園機場及台中各機關已被暴徒武裝佔據(四)嘉義高雄兩地之武裝暴徒仍與軍警激戰(五)花蓮港武裝番民聞係潛伏山間每日身化裝)三百餘配合民眾進攻花蓮港現情況不明(六)暴徒依賴群眾威脅當局改革台省行政陳長官己正式答應將台灣行政長官公署改為台灣省政府各機構人選須與蔣渭水等不肖□[14]定(七)外省人死傷達萬亦損失財產無算(八)局勢萬分嚴重現外觀雖稍安定而暴徒仍暗中積極備鬥台省高級官員之眷屬已於五日搭乘中興輪離台謹聞職案壎彀林學哲洪明山南健林安然劉國平叩才微亥……」[15]本文雖屬內部文件,局長應根據本件對台灣情勢之嚴重性向蔣提出報告。

此外當時中央在台之機關負責人都會向蔣報告台灣情況之嚴峻,蔣得到的情資來源已足夠,雖然如桂永清等有不同意見供蔣參考,但蔣衡量台灣情況已到了非出兵不可的地步,雖然有很多民間團體直接或透過美國領事館,如蔣致陳儀電:「台灣政治建設『促進』(協)會由外國領事館轉余一電,其間有請勿派兵來台,否則情事必更嚴重,余置之不理,此必反對份子在國外領事館製造恐怖所演成。」[16]蔣對外國人干涉內政素來厭惡,電文多有「情事必更嚴重」之類的恐嚇之詞,以蔣的個性,此類威脅性的字眼更引起他的反感。

蔣之決定派兵是根據多方面之情報,其中關鍵性的資料可能是憲兵司令張鎮的報告,事後證之蔣的判斷是正確的,台灣情況已不可收拾,除了派兵之外已別無選擇,「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報告」「至於要求『暫時解除武裝』以免繼續流血衝突,要求撤銷警備司令部,『以免軍權濫用』,容或不切實際,也談不上什麼叛變色彩………。」[17],這種說法顯然沒有考慮到整個台灣的情況,當時台北治安還算平靜,但是處委會步步進逼,長官公署已架空,政令不出長官公署大門,全省縣市長有的跑了,有的被軟禁,全省警察局除少數縣市員警,幾乎全部逃走一空,實際上台灣多數地區已經淪陷,處委會已變成叛亂團體,絕不是「也談不上什麼叛變色彩」。

當時蔣是中華民國總統及三軍統帥的身份,面對台灣如此複雜的情勢:有殘餘日本勢力、有美國勢力、有皇民份子、有共產黨介入、派兵維持中國領土完整,平息動亂乃是十分正確的決定,至於「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報告」中提到的台灣情勢已經穩定,和平談判接近成功的說法是根據當時新生報[18]的說法,這個說法實際上是錯的,全台的動亂繼續惡化之中,只有台北比較平靜,但是台北被處委會控制,政令不出長官公署大門,所有資料顯示,蔣派兵是基於他的職責,是有事實的需要,派兵的決定是正確的。

不處分陳儀

調查局報告對蔣事後不處分陳儀,認為是蔣的最大罪狀之一,當時雖有不少人主張處分陳儀,但是蔣以黨主席的裁量權決定不處分陳儀。不處分陳儀原因很多,蔣心中的想法目前無文字資料,不能完全瞭解,但是中央來台大員如楊亮功、白崇禧在對蔣的調查報告中對柯遠芬多所批評,甚至要求處分柯遠芬,但是對陳儀批評不多,調查報告內宗容大同小異,無論楊亮功、白崇禧、安全局、保密局、警備總部除了批評陳儀施政的錯誤以外,都提到日本殘餘勢力、皇民奉公會份子、共產黨、美國副領事等介入,而台灣民間團體,以及經由美方轉來要求蔣勿派兵之要求多有如派兵後「事態恐更嚴重」之類的恐嚇語氣,以蔣之性格不會接受恐嚇,故蔣對二二八的認知,二二八已非單純的治安問題,故認為陳儀不應負全部的責任,陳儀的錯誤,調職的懲罰已經夠了,至於調查報告批評國民政府把二二八責任推給共產黨的說法純系栽贓之詞,查無論楊亮功、白崇禧、安全局、保密局、警備總部呈蔣的調查報告,共產黨只不過是二二八發生的原因之一,事實上共黨介入至少是二二八惡化的原因之一,但是政府沒有人把事件發生全部推給共產黨。

二二八後台灣人民團體、監察委員等很多人要求處分陳儀,白崇禧在 三月二十三日 給蔣一電[19]:「………近閱報載國佈台藉各團體人民代表,僅憑風說撼出種種要求,尚懇 鈞座切輕許諾,以免增加善後困難。」蔣批:「復准待宣慰工作完成報告到後再定辦法。」蔣的批示等於免了陳儀被查辦的命運,另據黃彰健院士的看法,蔣「一方面可能由於內疚,蔣調台灣駐軍參加內戰,致陳儀無兵力可鎮壓。」是有可能的,此外我認為陳儀是蔣手下的王牌,內戰方熾,正在用人之際,蔣不願輕易折損大將,何況二二八原因複雜,其咎不全在陳儀。陳儀的善後處置也並非一無是處。如奉蔣令禁止部下報復,將蔣之手諭轉示各軍情司法單位,甚至軍中營、連等基層單位,以蔣當時的威望,接到手諭的人不可能陰奉陽違,陳儀把蔣手諭轉交許多單位,作法非常特殊,陳儀的做法有效減少了事後報復。至於陳儀心中的怨恨發洩到蔣渭水等人身上[20],陳儀在通緝要犯名單上親筆加上蔣渭水等七人,可能的原因是陳儀將二二八的責任歸咎於這些台藉菁英,許多人在二二八前或二二八後肆意攻擊長官公署,漫罵陳儀,再加上在二二八期間,許多台藉菁英與陳儀和平談判,結果對陳儀的承諾沒有兌現,而談判過程時對陳儀步步進逼,令陳儀惱羞成怒。無論如何陳儀對三十位的菁英的死亡,或草率審判,或暗殺,都要負最大的責任,但是陳儀奉蔣令不准部下對一般百姓報復減少殺戮也是事實。黃彰健院士的在二二八事件真相考證稿一再責怪陳儀未遵蔣寬大處理的命令[21],對陳儀的責怪有欠公允。

為何不處分柯遠芬

四月十七日白崇禧呈蔣文:「查現任台灣警備總部參謀長柯遠芬處事操切,濫用職權,對此次事變舉措尤多失當且性剛愎不知悛改,擬請予以撤職處分,以示懲戒平民忿。」對此一公文蔣批示「應先調回候審。」該檔案左下角有一呈核:「據本局於台變派往台灣視察之上校參謀陳廷縝報稱,柯參謀長於二二八事變以前,對台省情況判斷錯誤以致警備疏失,事變既起,警察全部瓦解,實為事變擴大之主要原因,但此實非柯之過失,對彼未宜苛責,蓋台事文職過失多,而責重,軍人僅聽命行動而已,等語僅併註陳。」

此文件之原件見諸大溪檔案,文件上蓋有待從室印章,該公文由當時參軍長商震轉呈蔣(陳上校可能是商震的部下,其正確職務所屬單位待查)陳上校之意見非常中肯,對蔣不處分柯遠芬,肯家定發揮相當作用。此外蔣不處分柯遠芬的許多原因應該與不處分陳儀的理由相同,基本上蔣認為二二八是一「事變」,其咎不全在陳儀及柯遠芬。我們心平氣和的翻閱當年的檔案資料,尤其是外省人遭打殺的資料,軍械彈藥遺失調查報告,地方長官被拘、逃亡資料,民軍攻打駐軍及新竹機場資料,即使使用今天的法治標準來看,都不可能把當年的二二八解釋成單純地人民要求政府治改革的「事件」,而非軍事行動的「事變」。所以蔣對陳儀、柯遠芬的從輕處分完全不能解釋成蔣「縱容罪犯」。

蔣之善後處理原則與執行情況

二二氏發生當天陳儀與蔣通電話[22],蔣指示陳儀「政治上可以退讓,盡可能採納民意,但軍事上權屬中央,一切要求均不得接受。」[23]又柯遠芬在民國八十一年柯遠芬訪問紀錄時說:「陳儀轉述蔣對二二八事件處理原則:

一、 查緝案應交由司法機關公平訊辯,不得寬縱。

二、 台北市即時起可實施局部戒嚴,希迅速平息暴亂。

三、 政治上可以儘量退讓,以商談解決糾紛。

四、 軍事不能介入此次事件。但是暴徒亦不得干涉軍事,各軍事單位遭受攻擊,得以軍力平息暴亂。[24]

我們從二二八到 三月

五日 的發展,黃院士認為陳儀沒有遵照蔣「政治上可以退讓」、「軍事上權屬中央,一切要求均不得接受。」的最高指導是因為陳儀這樣做「於他的威望名譽有損,他的官位也不可保。」

[25]此點我與黃院士對資料的解讀出入頗大。我認為從 二月一日 民間代長與長官公署接觸, 三月一日 即解除戒嚴, 三月二日 成立處委會, 三月三日 軍隊撤回軍營,到 三月四日 十七縣市同時成立處委會。「台北 三月五日 ,全省各縣市處委會紛紛成立後,公署權力已被架空,對處委會之要求均答應。」[26]我們再看全省的情況,除澎湖、台東、花蓮外,基隆、台、嘉義、高雄,武裝衝突都在升高,但是陳儀嚴令退守軍營,只能防守不得出擊。

根據以上狀況,陳儀在政治上幾乎完全遵照蔣的指示,一再退讓,在軍事上並沒有遵照蔣的指示「軍事上權屬中央,一切要求均不得接受。」以及蔣授權陳儀「權宜處置」,軍事上也一再退讓,此時高雄、台中已經淪陷,嘉義機場被數千暴徒圍攻,各地騷動有增無減,此時陳儀猶寄望與民間和平談判,可謂愚不可及矣!

蔣三月五日決定派軍後, 三月十日 在總理紀念周上演講「………本已可告一段落,不料上星期五(七日)該省所謂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突然提出無理要求…………維持當地治安。」[27]蔣的演講對派兵的時間點的符(派兵五日決定,處委會七日提出四十二條)被解釋成蔣蓄意欺騙台灣人,緩兵之計。其實這種解釋都屬擴大解釋。重點在於台灣情勢是否嚴重到非出兵不可,出兵時間屬軍事機密,沒有昭告天下的必要,蔣根據一大堆情資決定出兵,時間點有出入都屬細微末節部份不值得擴張解釋。何況台灣是中華民國領土,派兵駐防何罪之有?假如陳儀在處委會七號提出四十二條以前談判成功,即使國軍登陸也有不發一槍之可能。蔣的報告「同時派遣大員赴台,協助陳長官處理此事件,本人並已嚴電留台軍政人員靜候中央派員虛理,不得採取地報復行動………」,也並非妄語。

蔣後來在 三月十三日 電陳儀「嚴禁軍政人員報復,否則以抗命論罪。」

三月十九日電白崇禧:「………特別注意軍紀,不可拾取民間一草一木,不許敗壞軍紀。」都是白紙黑字的證據,證明蔣對軍事行動要兼顧減少百姓傷亡的原則。

蔣的演說,蔣對陳儀、白崇禧的電報均要求注意軍紀,不可報復。但是實際上陳是否像某些學者所說的蔣的話是表面文章,部下對蔣陰奉陽違呢?

我們看 三月十日 陳給柯遠芬的手諭「柯參謀長,據報本日上午已有好幾起士兵凌辱及毆打台灣人事件,現在收攬民心最為急務,希即遵令軍憲不得隨意傷害台人,注意保護善良民眾,各部隊排連長以上人員應不斷四出巡視,制止並曉諭士兵不得再有此種行為,至要。儀 三月十日 上午十一時」[28]

十三日蔣南京來電「嚴令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命論罪。」根據台灣長官公署機要室檔案有「限一小時到台北」幾個字[29],陳儀收到蔣電後在電文上批示轉柯參謀長,也等於直接轉達蔣的命令[30]。同時也將蔣的電報轉送整編二十一師劉師長、空軍郝司令、憲兵第四團團長等二十六個對象,陳儀將蔣電報轉送那麼多對象,包括營、連長等基層單位,可見陳儀想利用蔣的威望來貫徹蔣「不得報復」的命令。 三月十五日 陳儀再函令軍法處徐處長重申蔣之命令要求『切實遵照』[31]。

三月十七日蔣對台灣同胞講話特別申明政府處理原則:「地方政治常態即恢復,其參與此事變有關之人員除共黨煽惑暴動者外,一律從寬免究。」 白崇禧到台灣第一次記者會書面談話提到:「本席奉國府蔣主席命令來台宣慰,遵照中央寬大為懷精神及指示原則…………………。」

中央寬大為懷的政策,台灣當局有沒有陰奉陽違呢?我們看警備總部 三月十日 陳儀以兼總司令的名義發布的命令:「查本省此次叛亂,係少數陰謀不法之徒及奸匪煽惑或暴徒莠民所為,與善良民家無關係,除暴安良為我軍天職,亦為我官兵無上光榮,優容寬量、以德報怨,尤為我大中華民國國民之風度,須知台灣為我國土,人民為我同胞,各官兵此舉綏靖戡亂,其旨在愛國愛民,不得對善良民眾稍涉苛擾,更不許曾因外省人被害而對本省人有使報復行為,各級部隊機關首長應剴切喻所屬官兵嚴守紀律,以安民心而利綏靖,否則一經查覺,定按軍法嚴辦,除分令外,仰該處長遵照即飭所屬一體凜遵為要。」[32]

三月三十一日在台北賓館召開「處理二二八 拘捕人犯小組會討論記錄」,與會者有彭孟緝、何孝光、劉雨卿、張慕陶等,會中決議逮捕人犯以:一、暴動主要份子;二、共黨份子;三、私藏武器逾限不繳者;三種人為限。另決議對學生盲從者一律予以保釋。[33]。

三月二十八日白崇禧召集柯遠芬及警總二處處長林秀欒、憲兵四團團長張慕陶、二十一師一四六旅旅長岳星明等指示「凡參曾加暴動之青年學生,准予復學,並准免繳特別保證書及照片,祇須由家長保證悔過自新,即予免究。」[34]

以上的事實都是台灣當局奉行蔣寬大處理的具體證據。

司法處理

三月十三日陳儀呈蔣以台灣情況特殊,皇民奉公份子、日本殘餘勢力、退役台藉日軍、流氓等參加二二八司法手續過慢,要求軍法處理[35]。白崇禧在 三月二十五日 也呈蔣函贊成軍法處理。高雄彭孟緝於 五月二十四日 電蔣以解除戒嚴及軍法審判案件已全部清結為由將其集人犯移交司法審理,其實早在三十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台灣高等法院即回應省參議會要求遵蔣令從寬處理之要求答覆如下:「因二二八事變受臨時軍事法庭判決之案件如不服該判決可依戒嚴法第十一條之規定于解嚴之翌日起依法提起上訴………。」[36]高等法院此一函件至為重要,因為等於宣布解嚴後全部改由司法審判。三十八年更將判五年以下者全部保釋,三十九又將五年以上者保釋四十八名。從這些事實看來蔣寬大處理的決策,事後執行的情況大致不差,至少沒有所謂陰奉陽違,虛祇故事的情況。

結論

討論二二八蔣的責任問題,必須考慮當時整個中、日及國際間的歷史背景,同時也必須重視在二二八事件中、日、美國扮演了元凶與幫凶的角色[37]。

蔣派兵是 三月五日 做的決定, 三月五日 陳儀所有和平協商的努力都失敗了,台灣的局勢已不能控制,蔣根據各種情報決定派兵,蔣的決定基於國家元首維護國土完整及社會秩序的責任,派兵後又三令五申要求重視軍紀,不准報復,陳儀執行蔣的命令,並將蔣的手諭轉飭各級單位,有效減少了報復性的傷亡。事後蔣諭令寬大處理,五年以下釋放,十年以上者多改判一年兩年。事件平息以後中央接收民眾建議改長官公署為省政府,取消部份公賣制度,大量起用台藉菁英從政[38],種種措施都證明了蔣亡羊補牢的誠意。許多措施對台灣日後的發展都有深遠的影響。

其實假如放大歷史的視野來看二二八,無論是暴徒打殺外省人,政府出兵平亂,都是骨肉相殘的大悲劇,悲劇的製造者,悲劇的原凶,不是日本人是誰?縮小範圍來看二二八,二二八只是單純的民變,民變當然沒有高尚的理想,沒有偉大的目標,這也是國軍登陸後動亂後立刻平息的主要原因,二二八是單純的治安事件。

研究一個治安事件不去研究犯罪者的罪行,而一味責怪執行公務的警察,其思考邏輯與心態是非常怪異的。

至於二二八責任歸屬報告甚至討論到蔣的刑事責任,整篇東拉西扯,作者連最基本的史學常識、法律常識都不足,把學術當成政治鬥爭工具來歪曲歷史,實在不值一評。

總之「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報告」是一本很不負責任的報告,總有一天台灣回歸正常社會,雲淡風輕之後,「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報告」會變成學術界

※註:本文摘自「策馬入林」,本人著作,風雲時代出版

pet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馬英九與二二八

分類:二二八系列之史觀

2007/05/15 10:48

二二八的歷史從兩蔣時代的禁忌期,突然跳到李登輝時代的大鳴大放期。國民黨對二二八歷史的態度也從「平亂」、「執法」,突然跳到認錯、道歉、賠償。實際上二二八歷史的解釋操縱在民進黨手中,民進黨用二二八來製造悲情、挑弄族群仇恨,國民黨也為了選票考量,不敢跟民進黨唱反調,朝野一致的基於政治考量,二二八的真相並沒有隨著大量原始資料的出現而更清楚。政治干預學術,不但傷害了學術,同時也傷害了政治。一個歷史事件,因為政治權謀,扭曲真相,炒短線的結果,就像埋地雷一樣,總有一天會在你想不到的時間,想不到的地點爆炸,二二八的歷史對台灣社會的影響正是如此。但是可悲的是地雷已經爆炸了,泛藍政治人物還懵懂無知,還依然跟著民進黨起舞。其中的代表人物就是泛藍的共主馬英九。

馬英九沒有時間研究二二八真相,馬英九企圗用認罪、道歉等溫情主義試圖化解二二八的心結,我們都可以理解。但是我們站在一個歷史工作者的立場,我們有責任告訴馬英九,您對二二八歷史的認知是錯的,二二八的歷史背景複雜,二二八發生的原因很多,二二八的責任歸屬也不全怪國民政府,二二八更不是單純的官逼民反,二二八國民政府的應變措施也並非一無是處。最重要的是馬英九的態度並不能化解心結,並不能消泯仇恨,馬英九的態度不但替捏造歷史者背書,同時讓背後的政治陰謀得逞,實有火上加油之嫌。馬英九的善意反而惡化了二二八對台灣社會的傷害。

我們先看馬英九近年來對二二八的善意:

一、市長任內每年二二八馬英九一定到二二八紀念館向受難家屬默禱、致哀。

二、二○○五年十月十一日,馬英九與二二八受難者家屬座談會。

三、二○○五年十月十一日,家屬訪問中國國民黨,馬英九接待,打開台灣人心結。

四、二○○五年十月十四日,馬英九推崇李、扁平反二二八貢獻。

五、二○○五年十月十四日,馬英九認為平反二二八國民黨認錯太晚。

六、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曾經捐助國父革命六萬元的廖進平孫子廖德斌將國父贈送給廖進平的一瓶酒轉贈馬英九,馬英九非常感動「紅了眼眶,哽咽不已。」[1]

以上種種作為可以充分顯示馬對二二八問題釋出的歉意跟善意,但是馬得到了什麼回應呢?我隨便列舉一二:

一、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馬英九出席二二八紀念館「記憶底層的黑暗板塊」,彰化縣二二八紀念關懷協會執行長張淑芬突然激動地抗議,表示馬英九代表國民黨「不是道歉就算了,應該清算真的錯誤在那裡。」、「把這些人都抓起來!」

二、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昨天接待部分二二八家屬參訪團參觀國民黨黨史館,認為具有「和解」意義,全國十七個二二八團體今天對此發表聯合聲明說,馬英九不要以為表演一下溫馨場面,就可以奢言和解;在國民黨沒有真正誠意的道歉及釐清二二八事件真相前,他們拒絕接受這種跳躍式的愚弄。

……………十七個二二八團體聲明如下: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於十月十三日接待由廖姓家屬等人組成的二二八家屬參訪團於參觀國民黨黨史館後,發表談話,認為此行具有很重要的「和解」意義,並表示國民黨的錯,只是太晚認錯,並感謝前總統李登輝在任內已代表國民黨道歉認錯。聲明認為,這種言論不只是愚弄二二八家屬及全體台灣人而已,同時也吃盡李前總統的豆腐。姑且不論國民黨的代表,李前總統本身就是廣義的二二八受害者,天底下豈有受害者向及害者道歉,而真正加害者卻在一旁幸災樂禍的道理。……馬英九不要以為找幾個搞不清楚狀況的家屬表演一下溫馨場面,就可以略過事實而大言不慚的奢言已經具有很重要的「和解」……在國民黨沒有真正的誠意道歉及釐清二二八事件真相前,我們拒絕接受這種跳躍式的愚弄[2]。

三、前衛出版社並出版「龍應台、馬英九、二二八」[3]單行本、二二八紀念館、人事經費問題,用專書攻擊龍應台、馬英九。

從上述民進黨反應看來,他們對馬英九的善意完全不領情,馬英九的善意只不過爭取到廖德斌幾位受難家屬的認同,但是廖德斌的善意回應立刻遭到綠營的譴責。

對於二二八,我想提出幾個問題請馬英九先生深入思考,以便對二二八有更正確的認識:

一、二二八發生時台灣社會結構複雜,除了長官公署以外,本省流氓、皇民奉公分子、退伍日軍,難道就沒有一點責任嗎?

二、外省人傷亡一千多人,難道他們不是受害者?他們的家屬,他們的亡靈,就不該受慰藉,就不該受哀悼?

三、所謂二二八受害者,許多被判罪的原因是搶劫、殺人。二二八賠償條件的賠償對象也包括這些人在內,而外省人死難者一律不賠,請問這是那一國的道理?那一國的正義?

四、身為一個高級知識分子,身為一個政界的模範生,假如二二八真相不是您所瞭解的,您的作為是不是為了選舉考量?是不是在做秀?是不是模糊歷史真相的幫凶?您的作為是不是讓陰謀家陰謀得逞反而樂此不疲?

五、即使站在選票考量,跟著民進黨捏造的二二八歷史起舞也是不划算的事,因為馬英九的溫情攻勢,感動不了太多的本省人,而馬英九的態度等於坐實了國民黨的罪證,民進黨用各種傳媒舉辦各種活動,來深化二二八對台灣社會的裂痕,甚至利用二二八紀念基金會舉辦各種文宣活動,舉辦二二八大專研習營,對年輕人進行「洗腦」。這些動作學術界及泛藍政治人物都視若無睹。豈不知這些作為每年有成千上萬的年青人被「洗腦」,泛綠的基本盤也從十多年前的百分之二十五跳升到今天的百分之四十多。即使從純選票的考量,呼應泛綠學者歪曲的二二八史觀都是得不償失的事。何況一個政治家應該有明辨是非的道德勇氣,不炒短線、不圖近利的智慧。

總之,二二八是歷史事件,二二八的研究應該回歸學術,任何政治人物扭曲二二八真相,刻意挑弄族群仇恨,都是不道德的。而為了政治目的不敢面對歷史真相是一種權謀,權謀的結果傷害了學術也傷害了政治,更無助於族群和諧,怪不得孔子說:「鄉愿德之賊也。」我們希望馬英九對二二八的態度不是鄉愿而是對二二八的不瞭解。#

pet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讓政治退出,讓學者就位

分類:二二八系列之史觀

2007/05/18 11:54

二二八是台灣社會的舊創,經過了那麼多年,這個創傷完全沒有痊癒的跡象,至少每年會陣痛一次。追究其原因有三:

一、民進黨跟李登輝集團為取得政治利益刻意扭曲二二八的真

相,對歷史選擇性的論述。

二、泛藍的政治人物,為選票的考量,對二二八問題避之唯恐不及。

三、學者,尤其是歷史學家沒有道德勇氣駁斥政治人物的胡扯。在上述原因之下,二二八就被定調為「偉大的反抗運動」、「國家大屠殺」、「政府軍隊殺老百姓」、「外省人殺本省人」。這種論述,藍綠雙方似乎達成共識。

雙方都常高唱「要撫平歷史的傷痕」、「可以原諒但不可以遺忘」之類的高調。但是事實上我們社會表現的是既不遺忘、也不原諒。大家明明知道綠營操弄二二八的目的何在,卻沒有人敢於碰觸這個問題,於是二二八在一言堂的情形下,真相越來越模糊了。這種情況發展下去,假如國民黨、外省人背負了所有的罪狀,而得到社會大眾的寬恕,那麼這種結果未嘗不是好事。但是事實上卻非如此,歪曲歷史的結果,讓某些人嘗到了甜頭,結果這些人從此樂此不疲,歷史的傷痕永遠不能癒合。

面對這種現象,我們認為,只有知識分子勇敢的站出來,還原二二八的歷史真相。讓許多新生代的青年人知道,二二八的全貌,讓他們知道。民國三十六年的二二八是一場動亂,動亂的原因除了大家耳熟能詳的國民黨的錯誤以外,從二二八到三月九日,暴徒打殺了一千多個無辜的外省人,而這些外省人大多數是商人及老弱婦孺,為什麼呢?因為許多軍公教人員受到軍警的武力保護,想殺也殺不到;在打殺外省人的過程中,為了證明你是真正台灣人,除了命令你說台灣話外,還叫你唱日本國歌,如果不會唱,就認為你是福建來的假台灣人,就免不了被打殺。也有許多外省婦女遭到輪姦,小孩子被抓手抓腳的活活撕裂而死。短短兩個禮拜的打殺,許多外省人驚恐之餘紛紛逃離台灣,許多人從此不敢再回台灣。我們看看當時一些報紙的大標題:

1.三月十日「大公報」──「留台外省人,均急求去」

2.三月二十三日「藍世報」──「台灣事變後福州旅台者紛紛逃回」、「暴民割傷耳鼻,剖腹分屍」

3.三月二十六日「中央日報」──「飽歷台變驚險,外省人返榕廈,在基隆侯輪者逾萬人」

從上述報紙的大標題就可知道外省人驚恐的程度。當年二二八的暴徒為什麼有那麼多泯滅人性的暴行呢?我們從參與動亂的成分就可以看出一點端倪:

一、跟隨日軍在東南亞,或華南作戰的翻譯、特工人員。這些人跟隨日軍在淪陷區作日本人的走狗、幫凶,沾染了日本軍人凶殘的個性,這些人是二二八罪魁禍首。

二、從火燒島,及日本本土釋放回來的甲級流氓,這些人曾被陳儀集中管訓半年後釋放,這些人也是參與打殺外省人的元凶。

三、潛逃的日軍,勝利後,有十多萬日軍[1]潛逃而不願被遣返日本,部份日軍參與暴動。 四、「皇民奉公會」份子,「皇民奉公會」是日本人吸收上層社會的台灣領導階層,推動皇民化,以達到「以台制台」的目的。這些「皇民奉公會」份子多數人為了現實與日本人虛與委蛇,但有少數人為了想維持自己的特權積極參與動亂。

五、謝雪紅領導的少數共產黨人。

從上述那麼複雜的暴亂的分子,就會瞭解為什麼二二八會發生許多泯滅人性的暴行,但是我們如果用歷史的眼光來看這些人,不都是被命運播弄的犧牲者嗎?對這些人的罪行我們當然應該寬恕,但是我們要要提醒民進黨,這些事情也是歷史的一部份,要談二二八,對我們這些歷史不可以視而不見。

但是在台灣惡質的選舉文化影響下,一切都是選舉考量,為了選票,民進黨歪曲二二八,利用二二八。,泛藍同樣為了選舉不敢談二二八。為了選票,民進黨挑動兩岸關係,為了選票;泛藍不敢認真討論兩岸問題,不敢堅持一中各表。民進黨為了選票胡來,泛藍為了選票變成懦夫。大家都為討好選民裝傻、裝笨。台灣變成一個沒有是非的社會,一個集體奔向下流的社會。我們常常會聽到「這個道理是對的,可是不能由外省人來談,否則會被抹紅成中共同路人。」這是什麼社會?求是非、講道理還要講究身分、血統。一個知識份子,應該有雖千萬人吾往矣的道德勇氣,一個政治家應該有教育群眾的責任心與使命感,一味討好選民自甘卑下,這與古代知識分子抹著良心阿諛專制帝王有何不同?如果時代進步了,知識分子、政治人物的格調日趨下流,台灣社會還會有什麼希望?最可悲的是泛藍陣營裝孫子的結果,並沒有給台灣社會帶來任何正面影響,對泛藍的選票也沒有絲毫幫助。非但如此,反而等於默認了民進黨的「台獨」、「本土化」、「去中國化」、「愛台灣」、「台灣優先」等一大堆廢話建構的民進黨口中的「主流民意」、「主流價值」,這種撕裂台灣的謬論,對台灣社會、經濟、文化的傷害不知比國民黨失去政權的嚴重程度,要大幾千萬倍,但是國民黨沒有政治家,沒有人才,所以見不及此。

二二八過去五十年了,五十年來一切恩怨都該過去了,五十年後,國民黨介入二二八的關係人全都不在人世了,難道要找他們的子孫報仇,政府也對國民黨的錯誤再三道歉,許多受害人也得到了政府的賠償,事情該有個了結了。

許多半調子的知識份子認為二二八應該等同二次大戰的德國戰犯,一種國家大屠殺、種族滅絕、全民犯罪,應該窮追猛打,應該沒有法律時效問題,這種說法在學術上是不通的,德國人屠殺猶太人,侵略鄰國是單純的犯罪行為,而二二八不是。這兩件事是無法類比的。

我們不要忘了,在二二八發生以後,到三月九日國軍二十一師登陸以前,那些地痞流氓、「台灣歹狗」、日軍餘孽對外省人凶殘的殺戮。

二二八被民進黨扭曲了以後,這些暴徒的暴行,不但除罪化了,甚至也被神聖化了,根據孔子不贊成以德報怨;原因是「何以報德?」的原則,假如我們不譴責那些罪有應得的暴徒,歷史如何評論那些冒了風險拯救外省人的本省籍善良百姓呢?

當然二二八是近代是近代史的一件大事,而二二八真相還有許多疑點,但是我們應該把這些問題丟給學者,丟給心中沒有政治立場、沒有選票壓力的學者,政治人物退出二二八吧!#

pet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從美國波士頓大屠殺談二二八

pet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

從史德的角度看二二八歷史的寫法

分類:二二八系列之史德

2007/05/18 10:34

中國自古就以很高的道德標準來要求史家,所謂「振筆直書」、「不溢美」、「不隱惡」、不屈服於政治勢力等,都屬於道德範圍的標準。史識、史才、史學都屬於學養、判斷力等技術功夫層次的要求。具體提出史德的是清朝章學誠。章氏認為史德乃「著書之心術」,史家一定要端正心術才能破除偏見,才有資格做一個好的史家。

文史通義(史德)編說:

能具史識者必知史德;德者何?謂著書者之心術也。夫穢史者所以自穢,謗書者之所以自謗,素行為人所羞,文辭何足取重!

………蓋欲為良史者,當慎辨天人之際,盡其天而不益以人也,盡其天而不益以人,雖未能至,苟允知之,亦足以稱著述之心術矣,而文史之儒,競言才學識,而不知辨心術以議史德,烏乎可哉!……….人之情,…虛置無不正也,因事生感,而情失則流,情失則溺,情失則偏……其中默運潛移,似公而實逞於私,似天而實蔽於人,發為文辭,至於害義而違道,其人猶不自知也,故曰心術可不慎也。

章氏所謂史德問題分為兩層次,第一層次是史家心術之邪正,是品德問題,另一層次是修養功夫不夠而產生的問題,非道德上之故意。前者不是問題,因為很少史學家會心存惡念故意欺騙,後者問題往往隱微於不知不覺之中。章氏所謂「盡其天而不益以人」,「天」是指理性、指事實;「人」是指情緒血氣。因為學養不足而氣不能平、情不能正,以致影響作品水準,所以史德不止是道德問題,也是歷史方法學上的問題,史德是一個史學家的基本功,基本功偏頗,其於史識、史學、史才則不足端矣。

錢穆在論史德問題時說:「學問皆由人做,人品高,學問境界亦會隨而高;人品低,不能期望其學問境界之高。」

梁啟超也認為所謂史德即「心術端正」,「心術端正」的具體表現在寫作上是「忠實」,忠實看似容易,實際非常困難,起碼要做到不誇大、不附會、不武斷。而這些基本功又與史識、史學、史才相互影響。

從上述的標準看來其實唐代的劉知幾,在史通論及古史失事的原因時就有不少論述應該屬於史德的範疇如為當時統治者的威勢所攝,不能振筆直書。所以《編次說》:“苟欲取悅當代,遂乃輕侮前朝,播之千載,寧為格言!”這種情況,特別表現在歷代開國之初修輯前朝史實時,十分明顯。修史者但憑主觀愛僧以為記事的標準,而失去是非之公。“其撰《魏書》也,諂齊則輕抑關右,黨魏則深誣江外,愛僧出於方寸,與奪由其筆端,語必不經,名必駭物。”魏收是南北朝時代的北齊人,他的文章很好、有才名,後來奉昭寫「魏史」,凡是跟他有怨的人,他都在下筆時醜化,事後還得意洋洋的說「何物小子,敢與魏收作色。」拿了人家的好處,他就把對方或對方的先生捧上了天,所以後人稱「魏史」為穢史。記事之時,有隱諱、有誇飾、有虛美、有厚誣,很難保存事實的本來面目。《惑經稿》指出:“夫子之修《春秋》也,多為賢者諱,無慚良史也乎。”《曲筆篇》又說:“夫以敵國相讎,交兵結怨,載諸移檄,則可致誣,列諸緗素,難為妄說,苟未達此義,安可言於史邪?”

史德問題在中國史學上很有名的案例是歐陽修的《新五代史》,歐陽修是宋朝的大文豪,是一個中國歷史上少見的全才文學家,舉凡詩、詞、散文、駢文無一不精。但是歐陽修的《新五代史》,卻是歐陽修一生作人、為文的一大汙點,新五代史中提到吳越國開國之君錢鏐:「錢氏兼有兩浙幾百年,其人比諸國號為怯弱,而俗喜淫侈、偷生、工巧、自鏐(武肅王錢鏐)世常重歛其民,以事奢僭。下至雞魚卵鷇,必家至而日取。每笞一人以責其負,唱其多少量為笞數……少者猶積數十,多者至笞百餘人,人尤不勝其苦………。」最後對錢鏐的評語是「鳴呼!天人之際,為難言也……考錢氏之始終,非有德澤施其一方,百年之際,虐用其人甚矣!」但是根據薛君正的《舊五代史》(簡稱《薛史》)對錢氏卻有完全不同的評價,《薛史》中說錢氏:「少年拳勇,喜任俠,為解仇報怨為事。」又曰:「迨於晚歲,方愛人下士,留心理道,數十年間,時甚歸美……兩浙里俗咸曰:『海龍王』。梁開平中,浙民上言,請為鏐立生祠,梁太祖許之………。」又據清康熙年間吳任臣所撰之《十國春秋》(簡稱《吳史》),對錢氏之評語是「論曰:錢氏據兩浙幾及百年,武肅王欲來善事中國,保障偏方,厥功鉅矣!」書中絕無錢氏歛財,虐待百姓的記載。對於錢氏的評價歐史跟薛史、吳史,出入如此之大,以歐陽修之博學豈非怪事。原來歐陽修在做西京推官(司法小吏)時迷戀一風塵女子,而被長官錢惟演斥責,並勒令歐陽修與風塵女子斷絕來往,錢惟演也是當時的才子,後來官居侍郎、尚書,而錢惟演是武肅王錢鏐之侄,吳越錢俶王之子也。歐陽修為報私怨而修「新五代史」厚誣錢氏,實在是歐陽修一生為人、為文的一大敗筆。

從史德的角度來看台灣所有坊間的二二八歷史幾乎全部都不及格。我們從坊間有關二二八的作品其不合史德的部分可以歸納出下列要點:

一、心態不健康:

心態不健康,下筆之時充滿怨恨,是治史者之大忌。心中充滿怨恨,如何能冷靜思考,如何能小心求證。我們從坊間有關二二八的發生原因歸咎於陳儀無能、國民黨腐敗、台灣經濟蕭條,而引起的官逼民反,字裡行間充滿怨氣,對於當時台灣人應負的責任如處委員派系頃軋步調不一、台藉書生錯估形勢、戰前台藉日軍、大陸返台日軍通譯、流氓的興風作浪,濫殺無辜外省人等使二二八惡化的諸多原因隻字不提。心中充滿怨恨、復仇的心態能寫出客觀公正的歷史嗎?

二、革命史觀—台獨心態:

當年的二二八假如被認為是革命,跟兩蔣時代海外台獨武力奪權派的革命主張一樣「戰鬥」早已結束,當年的「武鬥」失敗了。透過選舉、透過政黨輪替,本省人不流血革命早已成功,台灣人早已當家作主,但是坊間的二二八史書,許多作者還沈迷在革命失敗的悲情裡,還對二二八革命失敗的歷史作檢討,作為「再革命」的參考。如李筱峰解讀二二八──了解台灣歷史上不同階段的台獨的背景與內涵之後,我們實在不必要把「解開二二八情結」、「撫平二二八傷口」這件事,與「消止台獨思想」視為因果關係。「消止台獨思想」不但不該是「撫平二二八傷口」的函數,相反的,我們更應該爪二二八的歷史中記取歷史的教訓。 又如一九四七年台灣二二八革命──二二八革命無疑地有其突出的地位。在探討二二八的歷史意義時,下列三點正面的結果應予以特別肯定:

(一)二二八是基於台灣本土意識出發的一次殖民地解放革命。日據時代五十年的現代化過程,已經為台灣人的本土意識舖下根基。大戰後,「祖國」帶來的經濟恐慌,加速了本土意識的成長。雖然台灣人在二二八革命中提出的政治要求,尚未一致而明確地揭櫫「獨立建國」,但在強調「台灣的政治由咸灣人自理」的原則上面,則是一致而明確的。尤其是在大屠殺後,台灣和中國之間的時斷時續的脆弱連鎖已經徹底切斷。二二八失敗之後,進步的革命參與者已經清清楚楚認識了,只有自求解放、只有獨立自主,台灣人才有生機。

(二)台灣的革命者從二二八獲得了一次血淚教訓:反殖民、反封建的武力鬥爭必須築基於踏實的組織與宣傳工作,而只有農工大眾才是可靠的革命力量。在革命的每一階段必然會出現許多掀風作浪的投機政客及浮游士紳。這些阻碍革命,破壞革命的政客士紳,必須時時加以清除。

(三)在二二八期間及其後的大屠殺,台灣人進一步認識了國民黨反動政權的狡猾與殘忍。二二八革命之前,台灣人對國民黨的本積缺乏認識,這是導致失敗的原因。但經過二二八的血淚教訓之後,進步的革命參與者,已經徹底認清了國民黨政權的殖民封建本質。

又如二二八民變──這必是受苦受難的無數冤魂即將翻身討還血債的前兆。這必是被壓迫的人民即將衝破黑夜迎接黎明的前兆。

總結這些書籍的二二八史觀像極了國父孫中山先生的遺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二二八的時代一去不返了。台灣再也不須要革命,撫今追昔,用革命史觀來寫歷史,實在不通。

三、凡是主義:凡是主義是中共文革時代捧毛澤東的話,「凡是毛主席的話都是真理」、「凡是毛主席的命令都要貫徹」。在台灣的二二八歷史也有凡是主義的怪現象。凡是國民政府所作所為都是錯的,凡是當年老百姓做的事情都是對的。這種態度已經嚴重到睜眼說瞎話的地步。如《台灣二二八革命》──在歐打貪官汙吏,民眾對於大陸籍的教員及下級公務人員,均予以保護;平日為官清廉的,也都有台灣人帶到家裡藏匿,以免亂中傷及無辜,只有平時氣燄高漲、仗舫欺人的憲警貪官奸商等,才是人民最主要洩憤對象。在搗毀間有人想乘機竊走財物,都被民眾抓住歐打。事實上海「新聞天地」所說的:「遺憾的他們沒有目標的看見外省人就揍,結果呢,原先作為對象的高貴大員絲毫無損,而遭殃的卻是餓不死吃不飽的小公務員、商人、婦孺……………。」

又書中提到台中市三月二日動亂情形描述甚詳,文中也提到專賣局科員劉青山的名字,但是為何不提劉青山被歐成重傷,送醫院治療,且「第二天暴民聽說劉君在醫院未死乃衝到醫院割去劉君耳鼻、又挖出雙眼,再予猛擊而罹難。」──(見行政院二二八研究三0七頁)。又如楊功亮的調查報告三月二日「台北方面之暴民依然四處騷動,對於各公私醫院所收容之歐傷者多有被暴徙逐出醫院再加歐打……………..。」

又如許多書中有軍隊「殺手無寸鐵的老百姓」的敘述,但是根據統計當年民間搶奪的武器彈藥統計如下:二二八期間政府機構及軍方共損失軍刀參仟玖佰柒拾柒把、手槍壹仟陸佰零柒枝、步騎槍貳仟伍佰參拾貳枝、輕機槍陸拾捌枝、重機槍參拾貳枝、擲彈筒伍拾捌枚、迫擊砲陸門、空用機關槍砲肆拾門、高射機關砲壹拾貳門、手槍子彈參萬肆仟粒、步機槍彈伍拾參萬粒、迫擊砲彈貳佰貳拾陸顆、擲榴彈壹萬陸仟顆、手榴彈參萬陸仟顆。這些武器都是從軍人、警察手中搶來的。那麼多武器還可以叫「手無寸鐵」嗎?

最可惡的是政府也配合這種凡是主義處理二二八問題,行政院二二八補償條例規定補償對象限國家暴力受害人──即本省人,外省人受難者一律不賠。前行政院參事徐新生在中國時報投書:舉個實例,當八十四年「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款」將通過之際,我接到一位楊姓友人從美國來電,她聽說此案,以為我在行政院工作比較方便,託我打聽二件事,一是如何辦理補償,一是前政務員張豐緒的父親在哪裡?因為二二八時她父親在台南任職,被暴民打成重傷,不久去世。而當時張父是醫生,曾為他治療,若有需要可作証。

我打聽結果,張父已去世,楊姓友人的父親情況也不能獲補償,因該條例所稱的受難者,係指遭受公務員或公權力侵害者。換言之,她父親是被人民所傷,所以不能獲得補償,當時打傷她父親的人,若被警察逮捕受刑,反而可受補償。這樣公平嗎?政府有想要如何?補償這一部份受難人嗎?否則對他們來說,二二八永遠只是個更令人傷痛的不平紀念日。

有人說當年二二八外省人受害人賠過了,所以今天不賠,事實上當年政府賠償的是被暴民打傷的醫藥費及財務損失,不分本省、外省。而且我們翻開當年的檔案發現許多判重刑的人是因為搶劫,凡是論衍生出來的另一現象是本省人一律賠--即使有罪。外省人一律不賠--即使無辜,這樣幹能服人嗎?

至於政府的部份,即使所謂「官逼民反」此一說法成立。則國民政府處理二二八難道一無是處嗎?蔣介石嚴令部隊遵守軍紀、二二八初期陳儀不准部隊主動攻擊,多少降低了傷亡。二二八結束後取消長官公署、改省政府、本省菁英仍起用從政。從法院的判決看到大量的被告改判無罪或不起訴處分。在在都證明了國民政府的作為並非一無是處。「凡是論」是共產黨的愚民口號,研究歷史豈可用「凡是論」。

有一批活在過去的政客以台獨心態,繼續革命論寫文宣騙選票我們雖不苟同,但是可以瞭解他們的目的,但是有些在學術殿堂居高位的學者,也用不健康的、違反史德的心態搞歷史,我們就不能不予以嚴厲的譴責,如國史館館長張炎憲在「二二八檔案彙編」緒論中說:「二二八受難者及其家屬和社會大眾所渴望的追查元兇、發掘歷史真相,也許在這些檔案中無法得到滿意答案,但藉由對史料檔案的扒梳與研究,已足以重現當時的歷史情境,事件的元兇與歷史真相早已呼之欲出,祇是找不到白紙黑字的原始證據而已。」這種理論違反基本治史有一分証據說一分話的原則,這種說法等於未審先判,這種心態背離了一個史學家的史德標準,這種幼稚的語言出自國史館館長之口令人痛心。

以上問題都可以歸類於史德問題,史德偏頗,心中充滿仇恨,如史通曲筆論「每事憑虛,詞多烏有,或假人之美,藉為私惠,或誣人之惡,持報己讎。」史德是史學者必要的健康態度,態度偏差而在學術上能成一家之言者可乎?#

pet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論官逼民反

分類:二二八系列之史學

2007/05/22 09:57

坊間有關二二八的著作,對於二二八發生的主要原因咬定是官逼民反,官逼民反一說到今天幾成定論,根據官逼民反的說法坐實了二二八的「事件」不是「事變」,是「國家大屠殺」。無論當年參與者是什麼動機?是什麼犯行?起訴書及判決書是否公正?把當年參與二二八而受到處分或死亡者一律視為被害人,一律得到政府的賠償。假如事實真的如此,我們沒話可說,但是隨著政府檔案的全部公開,我們從大量的檔案資料,包括長官公署、保密局、中統、軍統、黨部、地方政府、鄉鎮區公所、警察局、派出所、公營事業單位、台糖、台電等,各地學校………。大量的一手資料,我們赫然發現事實所呈現的套不上「官逼民反」的結論。

從歷史上官逼民反的案例,我們發現官逼民反的關鍵在一個「逼」字。逼到一個忍無可忍的地方,不反是死,反也是死,像秦末陳勝,吳廣的起義,是因為秦法嚴苛,不造反是死,造反也許不死,是典型的官逼民反,又如明末李自成率領大群饑民造反,因為農村經濟殘破,饑民無以為食,不造反會餓死,所以是另一種型式的官逼民反。總之官逼民反是官把民逼到走投無路的地步,不得不反,因為「反」是很嚴重的事,反是犯法的行為,在古代反是唯一死罪,即使在現代,反是「破壞社會秩序」或「顛覆政府」之類的罪名,也是重罪,所以正常的情況官逼民反雖然違法,但是會得到社會大眾的同情與諒解。如水滸傳中的八十萬禁軍總教頭豹子頭林沖,被奸臣陷害,家破人亡,不得不反,造反被朝廷通緝追捕,亡命天涯,但是得到百姓的同情,視為英雄。近代政治學的理論,如果一個政府荒唐到一個地步,老百姓有「造反權」或叫「反抗權」,可以用武力推翻政府,這種造反不叫造反,叫「革命」,二二八的官逼民反被許多綠色學者解釋成「革命」,革命當然無罪,造反自然有理。

但是我們客觀地檢視二二八前長官公署簡派的那些外省或親外省人的大官有沒有做出官逼民反的事情呢?我們的答案是沒有。當年隨陳儀來台的官員不少是當年中國的菁英份子,如嚴家淦、任顯群、孫運璿等,當時台灣從「日據」變成「中治」,當然有過渡期、磨合期產生的問題,這些官員在觀念上、辦事方法,原則上可能與日本人不同,效率可能比日本人差,所以台灣人看不起他們,也不怕他們。但是他們實在沒有欺壓台灣人。同樣的情形當年駐台的軍人,可能服裝儀容沒有日軍威武,戰鬥力、訓練可能不如日軍,但是擾民事件並不多見。二二八著作關於軍紀不佳、擾民等記載多係臆測之詞,查目前之檔案資料,陳儀為整飭軍紀曾槍斃一馬姓少將,二二八發生後曾槍斃兩名犯搶劫罪之士兵,除此以外並沒有太多關於軍紀不良之記錄[1];何況兩個軍駐台時間很短,軍紀問題多係道聽途說之二手資料,不足採信。

至於經濟方面,綠色學者舉出一大堆統計表,來說明台灣經濟情形多壞,己經到民不聊生的地步,可是瞭解當時世界經濟情況的人,對統計學有點概念的人都曉得,綠色學者用統計學來唬人,來騙人。因為當年產生經濟問題的主要原因是戰爭破壞,而戰爭的元凶正是殖民統治台灣的日本帝國主義,而且日本人在歸還台灣之前還惡意的大量發行貨幣,埋下台灣日後通貨膨脹的原因,丟下一個爛攤子給國民黨政府,儘管如此,台灣經濟情況相對地比大陸、比日本、比當時世界大多數地區都好得多,至少沒有到民不聊生的地步,台灣經過戰爭,尤其是美軍大轟炸的破壞,戰後又逢日、中政權交替,中國大陸經濟瀕臨崩潰之際,台灣經濟情況不好是事實,軍人軍紀散漫,服裝儀容不佳也是事實,長官公署行政效率不良也是事實,但是這些問題的嚴重性都沒有到官逼民的地步,資料證據顯示,這些問題都沒有逼到老百姓願意冒著「殺頭」的危險跟政府拼命的地步,此外日本總督跟長官公署最大的不同是長官公署把台灣人當成「國民」、「公民」看待。日本人把台灣人當「生物」看待[2]。長官公署來台後非但取消日據時代一切嚴刑峻法,而且根據「台灣長官公署檢覈公職候選人資格辦法」及「台灣中等國民學校教員甄選辦法」、「國民小學教員甄選辦法」[3],讓本省人快速取得任用資格,並起用大批本省菁英從政。同時取消日據時期的一切經濟禁制令,滿足本省人生活必需品之需求。

但是不幸地是二二八一個偶發事件,最後引起台灣全面動亂,動亂之初長官公署未嘗沒有誠意和平解決,長官公署和平解決的誠意見諸下列事實可以證明:

一、長官公署二二八下令戒嚴,並宣佈依法嚴辦肇事之專賣局人員,當日即收押傅學通等六人,並允諾秩序恢復後即解除戒嚴。

二、三月一日民眾代表黃朝琴、周廷壽、王添燈、林忠等謁見陳長官請求:

立即解除戒嚴令。

被捕之民眾應即開釋。

命令不准軍警開槍。

官民共同組織處理委員會。

請求長官對民眾廣播。

陳長官全部允予照辦[4]

三、三月一日午後十二時解除戒嚴。但集會遊行仍然禁止[5]。

四、警備總部蘇紹文處長,頃致函台北市議會,略以「關於查緝私煙血案,當局決定撥付新台幣二十萬元與死者之家屬,傷者五萬元,以為撫恤,希代轉知」等云,並請各該管轄區里鄰長即往該處具領轉發。

五、三月二日市參議會調查委員會全體委員往長官公署謁見陳長官,討論本案解決方針,席上有葛祕書長葛敬思、交通處長任顯群,民政處長周一鶚,陳長官當面答應下列數項:

(1)因此案被捕之民眾,全部移交憲兵第四團無條件釋放。

(2)關於本案之死者,由政府發給撫恤金,傷者由政府負擔醫費送醫院治療,死傷者不分本省、外省,及公務員,希望民眾調查其姓名,住址,報告,以便設法處置。

(3)不追究發生本案之民間負責人(從今以後,各安其業,共謀本省之建設)。

(4)即時恢復交通(鐵路交通由國大代表簡文發氏負責)。

(5)武裝警察巡邏車,逐漸減少(槍口不向外,武器放於車內)。以維持治安。

(6)從速恢復工作,各商店開門照常營業。

(7)食米即運市內,供應民眾需求。

(8)路上倘有死傷者,由警察與附近民眾設法送醫療治。[6]

六、三月二日陳儀對台同胞廣播:關於這次事件的處置,我昨日己經廣播過,你們都應該聽到,明白我的意思了。我現在為了安定人心,迅速恢復秩序,作更寬大的措施,特再宣佈幾點處置辦法:

(1)凡是參加此次事件之人民,政府念其由於衝動,缺乏理智,准予從寬,一律不加追究。

(2)因參與此次事件,已被憲警拘捕之人民,准予釋放,均送集憲兵團部,由其父兄或家族領回,不必由鄰里長保釋,以手續麻煩。

(3)此次傷亡的人,不論公教人員與人民,不分本省人與外省人,傷者給予治療,死者優予撫恤。

(4)此次事件如何善後,特設一處理委員會,這個委員會,除政府人員及參政員,參議員等外,俾可容納多數人民的意見。

臺灣同胞們:政府這樣寬大的處置大家應該可以放心了。我愛臺灣同胞,我希望我這次廣播以後,大家可以立刻安心下來,趕快恢恢復二月廿七日以前的秩序,照常工作,經過這次事件,人民與政府,想更能和衷合作,達到精神團結的目的。[7]

七、三月二日下午二時中正堂成立處委會,並決議:

(1) 因此案被捕之民眾,當由憲兵第四團無條件釋放。

(2) 關於本案之死者,由政府發給撫恤金。

(3) 不追究發生本案之負責人。

(4) 即時停止武裝兵警巡邏。

(5) 即時恢復交通。[8]

八、三月三日處委會委員黃國書、陳屋、黃朝生、李仁貴、民眾代表盧輝木、方添登、偕各報記者,前往軍法處調查兇手是否確己覊押,至該處時,據負責人談稱:己於三月一日上午十一時,送交法院,言訖並提示文件,乃轉往臺北第一監獄,監獄人員由牢房牽出六人,渠等皆掛有甚重之腳鐐,垂頭喪氣,由本報攝影記者一一拍相片,其中有二人大喊冤枉,但據軍法處及監獄人員談,迄今未有警察大隊之員警送交拘押,茲將各兇手姓名錄之如次:

盛鐵夫 卅八歲 浙江人

鍾廷洲 廿七歲 江西人

趙子健 卅一歲 安徽人

劉超群 卅一歲 四川人

傳學通 廿九歲 廣東人

葉得根 卅二歲 福建人[9]

九、三月三日處委會代表與參謀長柯遠芬協商,柯同意將軍隊撒回軍營。

以上是二二八發生初期政府處理二二八的情形,我們以今天法治的標準來看,政府實在寬鬆過頭了,二二七的緝私煙事件,最多是個執法過當的問題,應該處置失職官員即可,引起暴亂以後居然承諾釋放所有暴徒,又承諾即刻解嚴,更荒唐的是同意民眾代表到軍法處查看兇手是否在押,此等行為、此種心態置政府威信於何地?

難怪不著撰人在《二二八事變之平亂》一文中要感慨地說:「由於坐待『和平解決』決策之錯誤:當『事變』之初,問題比較單純,牽涉不大,應以純治安事件,及時疏導,斷然處置,不使釀成事端,無所謂『和平解決』。

蓋『寬大處理』絕對正確,有限度之循『和平』途徑尋求解決,亦無不可。乃不此之圖,遷延因循,貽誤事機;而忽略台灣之民性褊狹強悍,此其失者一。或謂當時之『和平解決』決策,係緩兵之計;但稽考電報中央之檔案,並無請求派兵增援之事實。甚至將電稿中『缺乏兵力』字句刪除;以及嚴令制止高雄要塞之斷然平亂等證之;足見並非『緩兵之計』,乃怯弱無能,坐視事態惡化擴大,而無所措手足;此其失者二。左傳曰:『有德者,能以寬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鮮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灌之,則多死焉;故寬難。』冒然猛,固不可,一味寬,也易僨事。」、

「由於准許成立『處理委員會』之錯誤:當『事變』之初,本係一單純之局部性事件,乃竟准許官民共同組成一個委員會,『負責處理』暴亂事件。當時決策者之用心,或在『緩衝』,或在表示『公正』;但忽略此一決策,已使純治安事件轉變為嚴重之政治性事件;遂令若干別具用心者得厠身其間。其他非法組織與潛伏之共黨分子亦相繼介入,使群龍無首之社會盲目騷動,演變為『有組織』『有領導』之全面策動;實無異將政權拱手讓人,使暴徙膽敢接管各縣市政府,公然行使政權。此誠韓非子所謂:『以寬緩之政,治急世之民;猶無轡策,而御悍馬。』且尤過之。」。[10]

除了與民眾代表處委會協商解決方案,作大幅度讓步外,長官公署又企圖透過台灣士紳、半山企圖和平解決,如陳儀、柯遠芬、張慕陶,分別請託王添燈、蔣渭川、黃朝琴、林獻堂等在台灣有影響力之士紳協助政府和平解決問題。但是由於:

(1) 民眾己失去理性,所有建議和平解決的台灣領袖皆被視為台奸而無法發揮其原有之影響力。

(2) 處委會派系分歧,內鬥結果,最後鴿派蔣渭川失勢,鷹派王添燈控制處委會,提出三十二條、四十二條主張,其中包括國軍繳械等,事態發展至此,和平收場已不可能。長官公署所有和平解決之努力宣告失敗。

二二八資料解祕以後從大量中央及地方的檔案資料我們發現,除了澎湖以外全省暴徒攻擊各地警察、軍隊、外省人、公務員,搶奪軍警槍械,俘虜地方首長,以維持治安為名組織軍隊,篡奪地方政府,而長官公署因為先有軍隊退回軍營,不准開槍之規定,後來事態惡化以後又因兵力不足,只有被動被困營區或機關之內無法動彈。

從上述的歷史,無論從任何角度來回顧當時的情境,我們實在無法同意二二八是「官逼民反」的說法,我進一步剖析理由如下:

(1)陳儀行政團隊人才濟濟,下級官員或有素質低劣者,有貪汙腐敗之行為,但比較日本人之高壓、凶殘欺凌台胞、在「被治」者的感受方面應該還不到鋌而走險去「造反」的地步。

(2)經濟問題雖然嚴重,但是:

a.光復後解除日本經濟「統制令」,與大陸貿易量大增,民生必需品充沛,市民生活必需品並不缺乏。

b.比起大陸、日本、以及世界大多數地區還算比較好的。至少沒有到發生飢荒或缺糧的地步[11],當年並不產生因為經濟問題逼到百姓「造反」的地步。

(3)從長官公署及中央在事變初期的作為來看,事變初期官方確實有和平解決之誠意,而這些誠意因為忍讓過了頭,如同意民眾代表到軍法處查驗肇事者是否在押。讓暴民誤以為政府膽怯怕事,遂有得寸進尺之行為。

(4)處委會在王添燈奪權成功後己經變成一個叛亂團體,其向長官公署提出之三十二條非但要求政府軍繳械,後來又隱匿軍隊繳械這一條。將篡改後之三十二條交由美國副領事柯爾向美國及國際發表,以圖引起國際干涉,並在廣播中用「革命先烈的血不會白流的」煽動的語言挑撥民眾情緒,擴大事端。

(5)三月二日美大使司徒雷登致國務卿四四八號電:「領事今天收到一分有一百四十一名簽名,代表八百零七人的致馬歇爾將軍之陳情書,其結論稱『改革台灣省政府的捷徑,全在於聯合國共同管理台灣,並中斷台灣與中國本土的政治經濟關係,直到台灣獨立』。布拉克。」

從以上的發展看來,二二八發生的初期長官公署絕對有和平解決的誠意,但是在所有和平解決的努力都失敗以後,台北治安雖然相對較為平靜,但是因為處委會步步進逼,「長官公署已被架空。」[12]其他地區除澎湖外,實際上大多數地區已經淪陷,暴民所作所為不僅止於奪取地方政權而已,同時打殺外省人,燒、砸、搶己成燎原之勢,從大量一手資料顯示,除地方政府外,所有外省人之商店、團體、公營事業包括台糖、台電等均遭波及,尤其甚者,幾乎全省的學校,包括育幼院均遭掠奪或搗毀,這些資料數量龐大,不可能作假。事態發展至此,除了派兵平亂,國民政府不可能有第二種選擇。當時的情形,發展到三月五日非但和平解決已不可能,從目前的資料看來,中央派兵可能是五號的決定,五號以後長官公署繼續與處委會代表協商乙事被綠色學者指責為緩兵之計,好像犯了滔天大罪,其實在所有和平努力都失敗以後,在民眾全面武裝暴亂的情形之下,在所有外省人生命財產都受到威脅的時候,緩兵之計何罪之有?何況以陳儀在蔣面前信任之專,以陳儀之魄力,如果和平協商成功即使軍隊登陸也有不開槍之可能。

從大量的一手資料顯示,事實上二二八發生的原因不是官逼民反,反而可能是因為陳儀愛台灣、愛台灣人、敬重台灣人、姑息台灣人而引起的動亂。事情發生以後陳儀希望和平解決而被誤以為陳儀膽怯,遂使台人誤判情勢,使事件擴大、惡化、不可收拾。難怪陳儀在生命的尾聲,感慨地說他沒有對不起台灣人,而是台灣人對不起他[13]。

總之所有的一手資料顯示,官逼民反之說不能成立,事實上中央派兵鎮壓是被逼出來的。我的結論並無情緒或道德上的考量,更無意譴責當時的台灣人,因為即使台灣人有錯,那台灣人也是一連串歷史悲劇的受害者,本文自的是還原一個歷史真相。還原歷史真相除了學術上的意義以外,最重要的是用真相來抗議那些扭曲真相、歪曲事實,以求達到政治目的的假學者。

※ 本文所附打、殺、砸、搶之原始資料,如各地傷亡統計表,武器損失統計表,各地機關學校財務損失表等,可為本文佐證。

※註:本文摘自「二二八真相解密」,本人著作,風雲時代出版


pet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二二八歷史資料分類、分析、研究

分類:二二八系列之史學

2007/05/29 11:26

二二八事件距今才五十多年,作為一個歷史事件時間是很短的,許多當事人依然健在,解嚴以後各種檔案史料大量出現,照理講二二八應該真相大白才對。但是很遺憾的是非但真相更令人撲朔迷離,而且看不到一部客觀的、立場不偏頗的、沒有意識形態的歷史的著作,非但如此,而且二二八這段歷史被政治人物歪曲塑造成綠營的政治籌碼,坊間有關二二八的文字讀來完全不像歷史,而像國民黨執政時代的文宣作品,對台灣學術界,尤其史學界的墮落感到悲哀。悲哀之餘不禁使人想到一千多年前唐代大史學家-劉知幾先生建構的史學理論,在劉知幾先生的名著「史通」中說歷史失實的原因有:

一、著史者懾於當權者的權威,不敢振筆直書:最常見的現象是隱匿當權者的罪惡,另外一種現象是誇大醜化前朝的罪過,在「編次篇」說:「苟欲取悅當代,遂乃輕侮前朝。」台灣政黨輪替,「李規扁隨」的結果,對台灣政治、文化、社會、各層面的影響之大,跟古時改朝換代並無太大區別,所以風派學者為討好當代遂乃「輕侮前朝」。

二、修史者全憑一已之好惡,而全無是非之心,劉氏舉北齊魏收所修魏書為例:「……其撰『魏書』也諂齊則輕仰關右,黨魏則深誣江外,愛恨出於方寸,與奪由其筆端……。」回顧今天台灣寫二二八歷史的學者,又何嘗不是如此,為了替自己的立場論述找證據,對堆積如山的檔案、公文視而不見,而採信一個老外旁觀者的道聽途說之詞。

三、對於記述不同的資料不去嚴格求證其真偽。這種情形在二二八事件的記述矛盾、相反之處非常之多,在沒有經過嚴格分析、比對、求證的情形下不可隨便引用,而台灣的問題尤有甚者,往往執筆者根本不願意作分析、比對、求證的工作,而是選擇性的採用資料。

總之從事歷史工作的人,首先心中不能有成見,不能有好惡之心,不能預設立場,否則你應該去從政,去做某黨的文宣工作,其次你要有分析、辨識、解讀原始資料的基本訓練,否則沒有能力辨識材料真偽,焉能求得歷史真相?同時更重要的要有宏觀的史識,否則其結論往往是令人啼笑皆非,甚至貽笑大方的,比如,李筱峰著解讀二二八第五十九頁引述當時行政院長官公署公布之「台灣物價統計月報」自一九四六年一月到一九四七年二月台北市主要物價上漲情況來證明當時台灣同胞的遭遇是多麼可憐。其中米上漲三.八八倍,麵粉上漲四.三七倍,白糖上漲最多二十一.三三倍。但是熟悉那段歷史的人都知道,這個數字,相對的比中國大陸、日本以及全世界大多數的國家,好太多了,同時也可以證明陳儀的財經措施,把大陸經濟全面崩潰,對台灣的衝擊壓到最低。

有關如何判讀二二八史料的部份我們在此做一點分析探討:

一、國家檔案部份,其中又可分:

中央部份:蔣介石直接介入部份,蔣介石與陳儀之間函電、蔣介石南京總理紀念周二二八事變報告、蔣介石對二十一師劉雨親卿諭令「監察院、行政院、大溪檔案、省級以下檔案、縣市政府、各縣市警察局、各公營事業單位檔案、各級地方法院檔案、中央警特系統檔案、國防部警總、中統,軍統憲兵司令部等。」

二、報紙有關報導:當時大陸及台灣的許多報紙都競相報導二二八有關新聞,這些報導是研究二二八的珍貴的資料。有新生報、中央日報、文匯報、申報、藍世報、全民報、新聞報、泉州日報、南京建設日報、聯合報、太平洋日報、中國時報、自立晚報、自由時報、臺灣時報等多家報紙。

三、國外資料:美國、英國駐台領事館對該國大使館、外交部報告、美國駐台 領事館副領事柯爾回憶錄、外國在台傳教士商人回憶錄。

四、當事人回憶錄,口述歷史等。

以上已公開的資料經過仔細研讀,我們發覺可信度最高的反而是官方檔案,可信度較低的是民間當事人之回憶錄或口述歷史,最不可靠的是國外資料,其所以如此,我們分析原因如下:

A.當年國府因為史迪威事件,蔣介石與美國政府交惡,後來更因為馬歇爾來華調停國共衝突不果,致使中美關係陷入低潮,美國朝野對國府蔣介石十分不友善。

這種態度影響到英國等友邦,故在二二八期間,美國領事館副領事柯爾,鼓勵並支持台獨人士,並在二二八處委會給美英兩國電文中刪去「軍隊繳械」、「要求獨立」的部份,為台獨分子爭取國際同情。

又如美國駐中國大使館武官致參謀處的報告「周末小型槍聲不斷,到三月十一日槍聲密集程度降低。陳儀宣布此係流氓及共產主義所為,但唯一可見的開槍者是軍隊。」

這是明顯的胡扯,三月十二日起北部己經平靜,而且尚在戒嚴,何來槍聲?除非你親臨戰場,否則你如何得知只有軍隊開槍?

又如紐約時報引述美僑在台所見,「沒有武裝的台灣人,三月四日接管市政(外省官員都溜了)秩序良好……不久來了一大隊兵沿街拿機槍掃射……」,請問老百姓沒有武器,依當時情形,如何接管市政?總之當時友邦領事館的報告對整個中國國際關係的影響甚大。這種報告及公文書中對暴民的動亂深表同情及支持,而誇大國府及陳儀的無能及罪行,其史料價值必要審慎評估,至於國際媒體如(國際前鋒)論壇報、紐約時報之報導多偏頗不實,至於在台商人、傳教士的回憶錄多屬「見人就殺」、「滿街屍體」之類的形容詞,只有參考價值絕不直接當作史料。

B.大量的政府檔案出現意味著真相漸漸明朗,雖然真相可能不如部份「早有定見」的學者的希望,但是史料畢竟是史料。面對這些史料,豈能視而不見,裝聾作啞。

官方資料可信度高,原因如下:

一、單位太多作假不易:

目前可見的檔案,包括:內政部、立法院、監察院、警備總部、憲兵司令官、中統、軍統、保密局、各縣市政府、各地方警察局。其檔案可分為事變報告(呈上級)、傷亡損失統計表、評述、檢討建議等,評述檢討等檔案可能有爭功諉過之嫌而不必盡信,但是事變經過、人、時、事、地、傷亡統計、財務損失統計應視為原始資料,應無作假的可能,有假也易於比對,更何況上述單位那麼多,有的並無隸屬關係,即使做假也不可能逃過今天史家的法眼。 二、沒有作假的時間:

上述單位尤其是軍、情單位,從二月二十七日至三月底幾乎每天都有報告給中央,以時間論,根本沒有申供作假的時間。

三、大部份檔案沒有作假的動機:

二八八當時在中央的認定是叛亂,當時參與其事的官員自認為是平亂,平亂以後自認為是有功,自認有功的情況下,有些事情是沒必要說謊的。如傷亡人數民間的說法從數千人到數萬人都有。我們判斷在二十一師登陸前,台灣因兵力不足,政府機關或或軍方大多是被攻擊或防守的一方,二十一師登陸後情勢逆轉,大量死亡人數應該在二十一師登陸到清鄉結束這一段時間,但是我們請看:

死亡人數應該在二十一師登陸到清鄉結束這一段時間,但是我們請看:

二二八事變斃俘自新暴徒統計表

單位擊斃俘虜自新

臺北綏靖區11515

基隆綏靖區192246

新竹綏靖區31791

中部綏靖區7192,818

南部綏靖區03840

東部綏靖區39262

總  計435853,022

清鄉後斃俘自新暴徒統計表,赫然發現死亡四十三人,被俘五八五人,對照民進黨政府的二二八基金會受難人數統計資料,向政府申請得到補助的只有六七三人。

四、當年的國民黨政府是一種鬆散的專制政府,國民黨統制綿密是蔣經國來台培養大批政戰人員安插到各單位以後的事。二二八那個時代國民黨想大規模變造歷史,恐怕也無此能耐。

我們都知道古今中外軍人没有不謊報戰功的,二次大戰據統計,同盟國、軸心國的戰報將雙方宣稱的敵人死人數加起來超過當時全球人口總數,可見戰報誇張不實到什麼程度,但是我們看看二二八清鄉戰報,每天死傷人數多以個位計,總數也不過死四十三人。死四十三人有什麼功勞可言,顯見這些數字是相對可信的。何況誰又料到歷史的轉折,二二八從「暴亂」變成「起義」呢?所以死人數也沒有縮水的可能,我們有充份理由相信檔案資料,尤其是數字的部份。至於當時的軍政首長的回憶錄,對上級報告的評述、檢討、建議部份因事關當事人的責任,當然不可輕信。

五、當事人回憶錄,口述歷史:

當年參與其事的人物或受害者的口述歷史,是偏民進黨的學者最常引用的資料,尤其是民間的資料,民進黨學者幾乎不加審查一律採信,但是經過比對口述歷史的資料錯誤百出,如口述歷史多把二十一師登陸時間說成三月八日,實際登陸時間為三月九日。

口述歷史及回憶錄不可盡信的原因如下:

(A) 涉及當事人責任問題,難免為了爭功諉過而有誇大、隱飾之處。

(B) 即使當事人身歷其境,但是他們瞭解的往往是局部而非全貌。

(C) 記憶受時間、情緒、立場影響而有失真,不實或錯誤之處。如「千呼萬喚始出來」的張學良口述歷史出版以後學術界大失所望,就是一例。

當年報紙資料:

藍世報三十六年三月二十三日--台灣事變後福州旅台者紛紛逃回。「查福綏商船中搭客,頗多己受台灣流氓毆打或刺傷者,內有一人身受八刀…割耳傷鼻剖腹分屍…。」

全民報三十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汕籍公務員逃難歸談台灣事變慘象。「據甫自台灣逃離抵廈回汕之公務員目擊事變慘象,令人怵目驚心…」

中央日報三十六年三月二十六日--飽歷台變驚險外省人續返榕廈。「鳳山輪作由台抵榕載來旅客三百餘人,多係旅台榕籍公教人眷屬…彼等在二二八事變中飽受驚險,據云刻在基隆侯輪返閩者,尚有萬餘人。」

由上述報紙之報導可見外省人驚恐的程度,也讓我們瞭解到二二八事件為什麼聽不到外省人的聲音,原來許多人在飽受驚嚇之後逃回大陸,從此不敢再回台灣了。這些資料跟各地方縣市政府、事業單位、警察局暴民打殺搶奪的大量檔案,都是二二八的一部份,對這些檔案料如何解讀?無論如何解讀,都不可視而不見,或僅記載而不加解釋。

從檔案看蔣介石的責任問題:

民進黨的學者對二二八的結論之一是二二八是進行式,因為大屠殺的元凶尚未現形,幕後的劊子手還没現形,原凶是誰?蔣介石也。解嚴資料開放以後民進黨學者,以上窮碧落下黃泉的精神,拼命找蔣介石的罪狀證據,但是我們從所有跟蔣有關的檔案資料,蔣與陳儀、陳誠、劉雨卿、桂永清、白崇禧、楊亮功之間的函電手諭等內容看來,實在看不出有直接證據證明蔣是大屠殺的原凶,是幕後的劊子手,相反的從檔案顯示,蔣介石對事變後之處理並無不當之處。茲節錄那段時間蔣對部下之函電手諭內容。

二月蔣主席致陳儀蒸電:臺省軍務主管不變更,繼任人選不必擬議,據報共黨分子己潛入臺灣,漸起作用,此事嚴加防制,勿令其有一個細胞遺禍將來。

三月蔣主席致陳儀齊電:基隆與臺北情況,每日朝夕作三次報告。

三月十三日蔣主席致陳儀元電-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令論罪。

三月十九蔣主席致白崇禧電:據劉師長電稱:我軍一營,追擊至埔里地方,被匪包圍激戰中云。特別注意軍紀,不可拾取民間一草一木,不許敗壞軍紀。

對於像蔣介石這樣的歷史人物,其一生功過,至今蓋棺尚未論定,但以常理論其一生,不可能所做所為一無是處,二二八蔣的處置可能有錯,但是證據在那裡?何況綜觀蔣的一生,比較那個時代的政治人物,「殘暴」並不是蔣的最大缺點,蔣一生除了對共產黨不手軟之外,蔣對政敌都很「仁慈」,如蔣對馮玉祥、閰錫山、李宗仁等一再叛變的軍頭都一再曲予優容,對不肯與日軍合作的段祺瑞、吳佩孚死後給予國葬,都證明了蔣有一個政治人物起碼的肚量,更何況當時共產黨問題已經把蔣搞焦頭爛額,處理二二八對蔣而言是癬疥之疾,沒必要唆使殺人。

二二八問題從資料顯示他對陳儀、楊亮功、白崇禧等人是充分授權的。硬說蔣是二二八幕後的元凶即乏直接證據而且又不合情理,這種論述不像歷史學家在寫歷史,而像檢察官先認定被告有罪,再設法牽強附會的找證據。

官方檔案的大量出現,並没有使戴著有色眼鏡的「學者」改變原來的成見,如國史館館長張炎憲在國史館編的二二八檔案彙編緒論中說「二二八受難者及其家屬和社會大眾所渴望的追查元凶、發掘歷史真象,也許在這些檔案中無法得到滿意答案,但藉由對史料檔案的扒梳與研究,已足以重理當時的歷史情境,事件的元凶與歷史真象早已呼之欲出,祗是找不到白紙黑字的原始證據而已。」請看,這是什麼話,國家檔案是第一手材材,一手材料如果作假根本難逃史家法眼,一手材料找不到證據怎麼可以說:「元凶與歷史真象早已呼之欲出。」這種態度是未審先判,這種心態違背了一個史學家最起碼的標準。又如陳翠蓮二二八檔案史料述評的結語「愈來愈證明了民間對陳儀政府與國民黨當局的指控,統治失敗、官逼民反、緩兵之計、操緃構陷,而不是官方說法指稱的台人奴化、共產操縱、流氓煽動,官方史料的重現,竟然尖銳地挑戰,甚至改寫了官方說法…。」實事大量檔案資料的出現,同時也證明了「民逼官反」「共黨操縱」「流氓暴徒煽動」。請問陳翠蓮如何解釋那麼多暴民的暴行,「官逼民反」也好「起義」也罷,「革命」也行,為什麼打殺無辜的外省人,為什麼去搗毁學校,甚至育幼院。(如附表)

機 關 名 稱公物損失價值

宣傳委員會600,000.-

地政局39,000.-

營建局170,800.-

合作事業管理委員會42.000.-

醫療物品公司籌備處68,510.-

營建公司籌備處3,090,095.-

省育幼院2,100,000.-

鐵路管理委員會887,392.-

通運股份有限公司562,000.-

公路局300,000.-

財政處214,400.-

紙業股份有限公司147,000.-

窯業有限公司698,200.-

電力公司3,.000,000.-

工礦器材股份有限公司5,102,237.-

公共工程局1,968,789.-

化學製品工業有限公司438,000.-

橡膠公司300,450.-

鋼鐵機械有限公司6,000,000.-

印刷紙業公司920,100.-

臺灣工程公司2,500,000.-

臺灣畜產公司452,000.-

農業試驗所115,600.-

臺灣茶業公司203,600.-

警務處1,134,325.-

警察訓練所1,253,160.-

警察大隊670,262.-

鐵路警察署1,705,144.-

警務處警察電訊管理所175,000.-

臺北市警察局6,500,000.-

臺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270,000.-

專賣局暨臺北分局8,538,600.-

樟腦有限公司415,062.-

酒業有限公司126,980.-

煙草有限公司316,965.-

火柴有限公司188,000.-

酒業有限公司第三工廠429,508.-

貿易局及所屬新臺公司51,677,220.-

省編譯館711,300.-

臺灣省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195,300.-

交通部臺灣郵電管理局494,605.-

省氣象局471,976.-

省立臺北商業職業學校301,200.-

省立師範學院267,695.-

省立臺北高級中學63,200.-

省立成功中學152,000.-

省立臺灣師範學校53,480.-

省立臺北女子師範學校129,100.-

臺北縣稅捐稽徵處948,605.-

臺灣高等法院600,000.-

臺灣第一監獄600,000.-

臺灣日報320,000.-

正中書局臺灣分局255,000.-

中國旅行社臺灣分社150,000.-

臺灣旅行社321,137.-

國營招商局臺灣分局1,010,000.-

臺灣鹽務管理處臺北官倉辦事處2,844,417.-

臺灣信託公司籌備處(紡織公司)287,700.-

臺灣煤礦有限公司1,294,228.-

臺北煤氣有限公司320,034.-

新生報社195,000.-

臺灣省石灰調整委員會737,200.-

臺灣銀行總行及員工消費合作社206,595.-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577,917.-

新中國劇社1,804,800.-

從以上統計資料,我們可以斷言,參加二二八的民眾成分非常複雜,動機也不單純,從任何標準來看,實在無法把二二八解釋成「革命」或者「起義」。

檔案是一回事,消化檔案又是一回事,以史家眼光解讀檔案又是一回事。心中早有成見,無法抛開意識形態,無法抛開檢查官心態的朋友,我勸你們去搞文宣,別搞歷史,搞文宣可能有官可做,搞歷史這樣搞法會鬧笑話的。

※註:本文摘自「二二八真相解密」,本人著作,風雲時代出版


pet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我的建議與自我期許

分類:二二八系列

2007/05/18 10:21

我的建議與自我期許[1]

武之璋

檢討台灣社會的亂象,我認為知識份子以及學術界的墮落,應該負最大責任,而學術界責任最重的應該是歷史學者,尤其是近代使學者。近代使學者的墮落可分下列幾種典型:

(一)意識型態型:這類學者滿腦子福佬沙文主義,仇恨中國情結,其學術的目的類似革命,其研究結果,除了製造社會仇恨,在學術上毫無價值可言。

(二)貳臣型:這類知識分子在國民黨時代的主張,可以在一夜之間變色,完全否定過去,當然這類的知識分子在新朝都變成權貴,這種知識的變節者是標準的貳臣。

(三)選票型:台灣選舉文化進入歧途以後許多政治人物、知識分子,可以完全拋開自已在學術上的水準格調,迎合選民的胃口,裝傻、裝笨、裝粗魯,為的是騙選票,在選舉中取得權力、地位。

(四)鄉愿型:許多知識分子面對社會亂象,沒有道德勇氣、明辨是非,對任何問題都來個各打五十大板、兩面討好,誰也不得罪,而這類鄉愿型的知識分子,說穿了其實是偽君子,但是在台灣社會往往有很大的生存空間。

(五)逃避型:許多知識分子面對社會亂象把自已關在象牙塔裡,孤芳自賞,對社會上學術界的亂象,視若無睹。

上述各類型的知識分子應該對目前的社會、經濟、文化問題負最大的責任,以二二八事件為例,檔案資料堆積如山,許多當事人依然健在,但是為了政治目的真相被扭曲得面目全非,歷史變成政治鬥爭的工具,又如國家社會大方向論述,茲事體大,清末民初,學者志仁費盡移山力氣為國家、社會發展找出路定方向,引導政治社會的發展。在台灣經過兩蔣與中共的對峙、武鬥,最後定調是放棄反攻大陸、反對共產主義、發展建設台灣,其大方向迄今未變,一個國家社會發展的大方向,甚至高於憲法,定調以後可能有百年或數百年不變,何須乎整天「論述」,更何況胡亂「論述」,但是我們看到今天知識分子對面半調子學者的「論述」不是置之不理,就是跟著起哄,知識份子不負責任的心態,已經到了麻木不仁的地步。 基於上述理由,我呼籲我們以下列原則自我要求,自我期許,並希望能影響到整個學術界,以及台灣社會。

一、復興中國傳統士大夫精神:中國過去是一個封建獨裁社會,帝王有無限的權力,而中國專制政府還能維持某種程度的公正、清廉,讀書人的「不合作主義」、「御史精神」,讀書人以孟子「富貴不能滛,威武不能屈,貧賤不能移」的自我要求是一個重要因素,台灣民主化了,假如這些優良的傳統不能夠延續,那麼民主可能像沙灘上的大廈,有一夕崩塌的可能。

二、檢討台灣文化的勇氣: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奈波爾說得好:「一個吃老本的民族是沒有前途的!」「一個不知檢討的民族是沒有前途的!」台灣文化惡劣的傳統諸如迷信、黑道白道不分、粗魯暴力,所有當年羅漢腳惡劣傳統都在本土化的大帽子下發揚光大,台灣離富而好禮的社會愈來愈遠。沒有膽量批發台灣社會、檢討台灣文化,台灣還會有什麼前途?

三、徹底檢討國民黨在台的功過問題,作為台灣將來的發展的參考。

以上是我以一個學習者的身分與諸先進前輩提出的建議,野人獻曝,或有值得大家參考之處。

※註:本文摘自「二二八真相解密」,本人著作,風雲時代出版

[1] 本文為某次讀書會本人做主席之發言。


pet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二二八有真相?

分類:二二八系列

2007/05/18 10:29

民國三十八年,我隨父母到臺灣,住在瑞芳,讀瑞芳小學一年級,全校只有兩個外省人,我跟我姊姊。姊姊是女生還好,我被同班男同學痛毆到不敢上學。後來偷聽到大人談二二八事件,說臺灣人野蠻,二二八殺了很多外省人、小孩、婦女都不放過!很長一段時間對臺灣小朋友有內心深處的恐懼,加上瑞芳國小挨打的經驗,對臺灣小朋友敬而遠之,不敢深交……。

大量的一手資料,政府檔案出世以後,我發現二二八歷史的真相完全不是民進黨講的那回事。在此我舉兩個例子來證明二二八本身的複雜性:

其一、三月二日,七、八位年青人進入省立初級農職業學校(今苗栗農校),要求時任該校三年級班長,年紀最大的孫欽芳做三件事:

(一)馬上集合全校同學到操場。

(二)馬上停課。

(三)選出若干名高大的同學到某某地方。

總之,該批年青人要求孫欽芳立即率領同學加入「民軍」的行例。孫氏雖然搖下課鈴,要所有的同學到操場集合;但拒絕率領同學加入民軍行例,並立刻召集部分同學,分組保護外省籍的該校校長及老師們。該批年青人無計可施,乃離開他去[1]。

其二、劉青山為專賣局台中分局科員,民眾因憤事件起於台北市的專賣局人員因查緝私菸的不當,而連帶不滿劉氏,劉氏乃於專賣局台中分局前之臺階被流氓推下之後,又為群眾趨前圍毆至重傷被送往台中醫院治療,但他未死之消息傳出,民眾憤恨未平;於次夜,流氓十餘名衝入醫院,割去劉君耳、鼻後,又挖出雙眼,再予猛擊而罹難[2]。

前一則報導孫班長的道德勇氣,令人佩服,而同屬二二八的第二則記述讀來令人不寒而慄!面對一大堆複雜的一手資料,怎麼會有人敢把二二八定調成官逼民反、外省人殺本省人、政府軍隊殺老百姓,甚至把二二八說是革命、起義,歷史可以這樣寫嗎?

※註:本文摘自「二二八真相解密」,本人著作,風雲時代出版

[1] 行政院二二八研究報告第八十三頁。

[2] 行政院研究報告第三○七頁。

pet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我為什麼研究二二八

分類:二二八系列

2007/05/29 11:19

民國三十八年(一九四九年),像一場惡夢,是許多外省人不堪回首的集體記憶,記憶裡一幕、一幕,盡是悲劇………。

三十八年,小腳媽媽帶著我們姊弟妹五人從南京逃到上海與爸爸會合。一路上常常露宿街頭、屋簷下、公園,廣場都是人,多半一家老小圍成一堆,有的就地燒飯,有的和衣而卧,當時我大約七歲,只覺得好好玩。媽帶著我們手忙腳亂的夾著行李,被推擠上了火車,人太擠,天太熱,悶得想吐。有時候全家坐在火車頂上,火車經過山洞或橋樑,長笛一鳴,大家都要趴下,否則可能被撞而從車頂跌下去,當時我一點都不知道害怕,只覺得好玩。

到了上海,我們立刻跟爸爸會合,我一直好奇,在人山人海的上海市,媽媽如何立刻找到爸爸?爸爸費了九牛二虎之力買到了到台灣的船票,船名叫太平輪。我們卻沒上太平輪,當然以我當時的年齡,不可能知道原因,因為那是大人的事。多年後,爸媽告訴我,爸的一個祕書,是潛伏在爸身邊的共產黨,一再跟媽講:「台灣人野蠻,仇視外省人」、「台灣物價太高,買米要用黃金」、「台溝物資缺乏,吃香蕉皮」。媽媽受到影響,估其言,不願意到台灣,爸媽不斷爭吵,結果誤了太平輪。最後我們是坐上中興輪到台灣,上了中興輪我就出麻疹,船上的乘客說我得了天花,要把我丟到海裡,以免傳染別人,爸爸跟幾個老部下拿著手槍輪流保護我,一直到下船為止,這一段經歷我當然王遁得,這是後來聽大人講的。

從基隆下船,大人忙著辦入境手續、搬行李,我在碼頭上看到左一堆右一群的小朋友在碼頭玩耍。入境手續辦好以後,我們全家連同行李坐上一部大軍車,一路顛簸,塵土飛揚,到了瑞芳,住進一幢三層樓的小洋房。車上我跟媽說:「台灣小孩好可憐。」,「為什麼?」媽問,「我在碼頭看了半天,那麼多的小孩沒有一個人穿鞋。」真的當時台灣小朋友很少人穿鞋。

到了瑞芳,發覺瑞芳跟南京大不同,瑞芳當年還是鄉下小鎮,家裡沒有抽水馬桶,只有毛屎坑,坑下面除了屎,就是蛆,萬頭鑽動看來令人頭皮發麻。天氣燠熱,終日汗流夾背,三天後滿身痱子,奇癢無比,蚊子不分晝夜攻擊,無處可逃…………,糟了,大人真奇怪,好好的南京不住,為什麼搬到荒郊野外………,我暗自叫苦。

我在南京讀過小學一年級,到了瑞芳,還是讀小學一年級,全校只有兩個外省人:我跟我姐姐,姐姐是女生還好。我慘了,全班男生打一個外省「阿三」,苦也!好好的南京不住,為什麼要到台灣?台灣是個落後、貧窮、野蠻的地方。大人有毛病,為什麼搬到這裡?

半年後我學會了台語,交了不少台灣小朋友,瑞芳的村郊野趣、鳥語花香,是南京所沒有的。想不到我很快就愛上了瑞芳………。

兒時來台的經過在記憶中封塵五十多年,五十多年前的往事愰如昨日,兒時的台灣、瑞芳,是陌生的「異鄉」,沒想到我會在「異鄉」娶妻生子,不知何時「異鄉」,早已變成「故鄉」!

在我成長,念書的過程中從報紙、雜誌斷斷續續地看到一些二二八的記載,雖然語焉不詳,但是回憶剛來台灣時「大人」對我說的有關台灣人殘暴、野蠻的話,我對二二八的歷史開始注意,學校畢業後,因為從商,在香港、在美國,各大城市的華埠,有機會接觸到不少中共、台獨分子有關二二八的書籍,我對二二八的瞭解比當時的一般台灣人要多了很多。那時候我完全不相信國民黨的說法,一廂情願的相信台獨人士黨外的說法:二二八是國民黨腐敗造成的「官逼民反」、是國家大屠殺。到了李登輝時代,二二八資料大公開,有關二二八的書籍大量出版,首先令我驚訝的是把二二八跟現實政治掛鉤,作為操弄族群的籌碼,所有二二八的論述,其文章或書籍總是公式化地歸結到如何追隨先烈繼續為台獨奮鬥。二二八是歷史事件,研究歷史豈能有現實的政治目的?其次二二八文章的原罪說也令我大惑不解,我是外省人第二代,我生於民國三十一年。二二八跟我有什麼關係?我為什麼要背負二二八的原罪?還有更離譜的是「文化衝突說」,這種說法看來公正、看來有學術味道、有理論基礎。但是「文化衝突說」最大的謬誤是背離了一個文化背景的事實--「台灣文化高於或優於中國文化」,這個立論大前提都建立在一大堆統計數據,以及一大堆捏造的故事。我們先說引用統計數據的部份,拿作者在「二二八與統計學」文中曾有論述來駁斥他們對統計學的無知。而文化的比較要看其中是否屬於同一系統,如屬同一系統不必比較,何來「文化衝突」;如果不屬同一系統,要從精度、廣度、深度等層面來作比較,不可粗糙地用量化來比較。這也是許多人詬病抗庭頓文化衝突論之處。以抗氏東西文明衝突的理論,如何解釋同屬基督文明的兩次世界大戰,德義、英法之間的廝殺,又如何解釋同屬儒家文明的中日大戰。事實上二二八原因很多,但都跟文化無關。另外更令人驚訝的是為了建構「文化衝突論」而捏造的一大堆故事,如老兵買水龍頭回家釘在牆上沒水流出,找五金行算帳的故事。這個故事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捏造的,原因是:除非是從山西鄉村抓來的新兵,第二天就到台灣了,否則許多老兵因為戰爭的關係跑遍了大江南北,見多識廣,豈會沒用過自來水?沒看過水龍頭?我七歲來台灣,來台灣前對大陸的許多大都市如重慶、南京、廣州、嘉興都有記憶,來台灣以後在基隆下船,我發現當年台灣的小朋友,男孩多半癩痢頭,女孩多半紅豆冰腿---因為衛生不良被蚊蟲叮咬的後遺症。當年當年的台灣人滿嘴粗話,動輒打鬥;當年的台灣有一大堆惡劣風俗習慣,包括養女習慣,有錢人收養窮人家女孩子名為養女,實為女奴,動輒打罵,打死也無所謂。當年的台灣迷信、拜拜、不講衛生[1];當年台灣滿街文盲[2],還有台灣社會結合了中國下層低俗文化與日本下層町人文化的所有惡劣的部份[3],用統計數字來證明台灣文化比大陸文化高明,那是一個笑話。以我個人所見所聞,大陸的大都市,其規模、其繁榮的程度,文化的表現是台灣所不能比的,何況當年來台的大陸人是幾億人中的菁英,以他們的文化平均水準與當年台灣人的文化水準是不能比的,假如有人不信,可以做一個三十八年在台灣的外省人的教育程度與當年同年齡台灣人教育程度作比較。而很長一段時間台灣所謂的族群問題是外省人看不起本省人,外省女孩子不肯嫁本省人,為什麼看不起本省人,因為本省人平均文化水準落後外省人之故也。以上所述沒有任何褒貶意味,純屬陳述一個當年的事實。但是五十年來的共同生活,五十年來台灣社會深度中國化,這些問題不但自然消失,而且由於受上一代的影響,外省人的第二代甚至第三代、第四代大多數從事軍公教,而台灣經濟繁榮的成果大部份落到本省人手上。這是歷史發展的事實,誰也不必抱怨。但是把二二八原因說成:「兩百萬殘兵敗將從文化落後地區來到文化發達地區產生的文化衝突」,卻是漫天大謊,當年我到台灣,除了看到台灣貧窮落後的一面,如廁所都是茅坑,臭氣薰天之外,坑裡之蛆萬頭蠕動令人作嘔,大多數住家屋子直接蓋在泥土上,凹凸不平,還反潮得厲害,全省沒有幾條柏油路,車子一過,塵土飛揚,夏天蚊子從黃昏開始成群向人攻擊…………。當年的台灣絕不是今天的面貌。當然那時我太小不瞭解台灣過去的歷史背景,也不瞭解台灣除了生活條件差以外,農業、水利交通、電訊建設是不錯的。但是無論如何,二二八文化衝突說是胡扯,許多有關外省人、外省老兵的故事是捏造的。

我發覺綠色學者對二二八以及台灣近代史居然有如此大膽的「造謠生事」之後更引起我對二二八的研究的興趣。在李登輝時代,我開始關心所有有關二二八的新聞,搜購所有有關二二八的書籍,隨著資料的豐富,尤其是政府檔案的公佈,我赫然發現二二八的真相完全不是綠色學者講的那回事,他們的著作其資料來源大多來自口述歷史、田野調查,不引用或選擇性引用國家檔案。如常引用楊亮功調查報告托評長官公署的部部份,而不引用調查報告中有關暴民的暴行部份;如常引用唐賢龍「台變始末記」書中指責長官公署、陳儀的部份,但絕口不提唐書中描述暴民打殺外省人的部份。這算那門子歷史?這算那門子歷史學家? 行政院通過二二八補償條例,李登輝正式代表國民政府向二二八受難家屬道歉以後,雖然我不以為然,但是我想如果事情就此打住,歷史暫時被扭曲也無所謂,畢竟檔案、證據都在,真相終有大白的一天,何況台灣歷史、社會結構特殊,如能平息本省受難家屬的怨氣,那就暫時忍住不說話算了。但是二二八被定調以後,被政客操弄以後,替他們爭取到不少選票以後,在政治人物嘗到甜頭以後,他們更變本加厲,樂此不疲,怨氣沒有平息,族群也更對立。

綠色學者配合民進黨捏造二二八歷史,騙到了選票,騙到了政權,我們整個社會也付出了巨大的代價。族群問題、認同問題、甚至兩岸問題,無一不跟二二八有直接或間接的關係。我實在忍不下去了,說什麼「可以原諒,不可以遺忘。」事實上是不遺忘,更不原諒,學者的鄉愿,馬英九的乞憐[4],甚至李敖的苦口婆心[5],都沒有讓二二八的「假悲情」淡化。這時候我覺得只有一個辦法,讓這些不入流的學者,不入流的政治人物停止歪曲二二八歷史,停止挑撥族群仇恨—那就是我們用資料,用一手資料,還原二二八真相,讓大家知道二二八不是起義,陳儀、國民黨固然犯了不少錯,當年的台灣精英、皇民奉公會分子、逃匿不願回國的日軍、台籍退伍軍人、台籍日本翻譯、流氓也做了許多天理、國法都不能容的事,這些事實證據堆積如山,不容狡辯。二二八是個歷史悲劇,悲劇發生的原因很多,但是真相卻是臭不可聞,政客們、假學者們,不要再利用二二八了,不要再美化二二八了。二二八沒有太多高貴的、偉大的動機,二二八也沒有幾個烈士,非要在二二八這個題目上糾纏不休,最後大家會發現我們只是在做一件事:「扒糞」而已,二二八的歷史值得研究,但不值得紀念。 我研究二二八的目的正如儒家「刑期無刑」的理論一樣,希望有一天除了在教室、在課堂上,台灣社會沒有人再談二二八。我們對二二八最健康的態度是—忘掉它!

※註:本文摘自「二二八真相解密」,本人著作,風雲時代出版


pet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一個外省人親歷二二八的回憶

分類:二二八系列之史學

2007/05/29 11:23

二○○五年三月七日我收到郭冠英先生轉來一封電子郵件,一個署名MORI的留言。題目是「我親經高雄二二八」,是一個廣東人,在廈門高等法院做小職員,與朋友到台觀光,適逢高雄二二八。由於不齒台灣有人捏造歷史乃撰為一段回憶文字(註)。信文中對於高雄外省人的死亡人數顯有誇大,應係遭受驚嚇之後判斷錯誤之故。又文中提到唐賢龍「台灣事變內幕記」這本書。因為許多有關二二八的文章引述唐賢龍的資料,所以引起本人對唐賢龍這本書的好奇,曾經請託多位友人到大陸買這本書而不可得,後來小女到上海,由小女的大陸朋友出面向上海市立圖書館借到一本「台灣事變內幕記」,並整本影印帶回台灣。本人翻閱之後大為吃驚,果然書中有大量暴民虐殺外省婦孺之記載,綠色學者有關二二八的文章幾乎沒有一個人不引用唐文批評陳儀及長官公署的資料,但是為什麼對同一本書暴民暴行的資料視而不見,這些暴行的敘述難道是捏造的?那你為什麼相信書中指責陳儀及長官公署的部份?這些暴行難道對二二八的惡化沒有影響?

從廣東人MORI的來文,從唐賢龍的親身經歷,我們應該對有些台灣所謂的史學家的史學水平,道德水平予以卑視之外,更要對他們惡毒的政治目的予以揭穿,予以舉發。他們的行為非但在學術殿堂站不住腳,同時在法律面前己經構成犯罪行為。這些人的可惡不是一般的可惡。

※註:本文摘自「二二八真相解密」,本人著作,風雲時代出版

(註)MORI於2005/03/07 00:25的留言

: 本人親身經歷二二八事件,現雖年事已高,但自覺有義務將當時所見所聞加以說明,一為歷史作見證,二是但求告慰這些冤死者在天之靈。

台灣光復初期,因著蔣總統的以德報怨號召,從大陸及南洋平安遣返的台籍日軍有數十萬之多,他們當中有不少人已被完全日化,以講日語為榮,自認為大日本帝國台灣國之子民,無法接受日本日本戰敗之事實,仍緬懷昔日的皇軍威風,無視於盡管當時百廢待舉,而政府仍盡力照顧,遣返,醫療之苦心,而心懷不滿,待機生事。同時,在光復兩年後,亦有不少昔日皇民化的公務員,因仍習講日語,不講國語,而被替換,一下子無法適應從大人降為老百姓的心態,也就不滿政府而推波助瀾。再加上共產黨的伺機而動,幾個爆炸性的因素聚合在一起,因著二二八的導火線而一發不可收拾。

我是廣東人,當時在廈門高等法院作個小職員。與同事朋友十餘人一起赴台觀光(當時大陸局面尚未惡化),在基隆,台北遊玩後,再獨自至高雄探望叔伯。我們一行人坐著朋友借來的車子到四處遊玩。二二八當日及後兩參天高雄平安無事,大概就在第四五天時,我們在外面玩到一半時,高雄就變成了個恐怖城。依稀記得當日該是個周末吧,街上遊人甚多,在下午一兩點,我們欲轉往屏東遊覽時,暴亂開始發生。在十字路口,我們被一群浪人攔車盤查,為什麼稱他們為浪人呢?因為他們都是一副日本打-頭綁日本巾,手持武士刀。都是五十歲以下的壯丁,二參十人一夥,攔人攔車查問。我們廈門也講台語,因此未遭毒手,但當時我親見車外兩位男子被盤問砍殺的整個過程。他們當時被攔下,被用台語盤問,供日語沒?不會。供台語沒?不會。供客語沒?不會。當場,巴格野魯,干XX,武士力就砍下來。一人當場罹難,另一人想逃跑,亦被追上用武士刀砍死,身上噴出的血濺了尺高。

當時只以為是局部的,偶發的事件,只想逃離現場,結果越走越不對勁,幾乎每個大路口,都有這類浪人成群的在把關,街上的屍體也越來越多,慘不忍睹。在車上眼見對穿旗袍者就連問都不問,持刀就砍,男女老少全都不放過,有的甚至全家罹難。小的有至襁褓中的一兩歲小兒及大至十來歲的小孩,都無一幸免,更有的頭被完全砍掉,身首異處。不把人當人,只要非我認同族類,一律消滅,與南京大屠殺軍民不分的同樣獸行。我們深受驚駭,決定繞路返回,結果是愈見愈慘,尤其是高雄火車站,前鎮一帶及往高雄工職的大馬路上,屍體堆積如山。就我粗略估計,應有上千人之多。僅高雄一地,我所見者就如此,全省死難者更不知有多少。

你無法相信這是因為單純的查私煙風波而起,也不可能像大陸上荒年欠收,民不聊生的暴動。要說對當時施政不滿,為何要以血淋淋的百姓生命為祭品?為何要以族類劃分生死?其實,真正的台灣人是善良的,在暴動時也都躲在家裡,更有的對逃難者施以援手。今碑文定稿,此段屠殺不交代,公義何在?當時在台的除了軍人外,外省人大部份就是公務員,及沿海省份來台經商人士,以溫州人居多,浙江人也不少,這些人是無辜冤死的大多數。在街頭屠殺還不夠,這些浪人開始逐屋尋人殺戮,於是外省百姓開始逃向要塞尋求保護。在一些善良百姓幫忙下,假借日本裝扮,惡補些日語,台語,以逃避浪人之盤查捕殺。姑不論所謂之定稿評論,柯遠芬,彭孟輯,史宏喜,張慕陶等人,在當時的避難百姓眼中都成了保生大帝,救苦救難的觀世音菩薩。

我法院一客家同事,先生在新竹當軍需處長,住在客家村,亦被暴民入村點名要人。先生雖有兩只槍,卻不敢用,怕子彈用完仍救不了全家,只好個人躲入糞坑躲藏,還因此得病,但勉強倖免。當時外省人戶籍資料根本不全,所以被屠殺多少,根本無法統計,遺留在大陸之親戚家人根本無從得知,超渡無門,亦為人間一大慘事。在如此悲慘,屠殺多日的局面下,你說政府怎能不派兵?而軍隊上岸後,所見遍地死屍,及街頭耀武揚威拿著武士刀濫殺無辜的浪人,又怎會不開槍呢?

沒等到戒嚴,我就提前返廈門了。現雖已事隔半甲子,但當時之慘狀。猶歷歷在目,難以忘懷,我若不替他們說出來,我心不安。

● 其他史實考證資料:李登輝下令行政院所出之『二二八調查報告』,主要根據之書『台灣事變內幕記-記者唐賢龍』中,強調所有本省死傷細節,而凡外省人被辱殺,凌虐部份,全省略或淡化掉。同樣一本書,怎麼可以說這部份有效,那部份無效?為何選擇性採用?現引述原書部份【原文記錄】如下:

1. 二二八日早上十一點,台北新公園,除了打死了十幾個外省人,毆傷二十幾個公務員外,更有一個年輕少婦,牽了她一個三歲多的小孩正想由偏僻的小道回家時,卻被幾個流氓攔住了,他們對她盡情的調戲後,一刀將她的嘴巴剖開,一直割裂到耳朵邊,然後將她的衣服剝的精光,橫加毆打,打的半死半活的時候,便將她的手腳綁起來,拋到陰濕的水溝中,該婦人慘叫良久後即身死,當該小孩正在旁邊哭喊媽媽時,另一殘暴的台灣人,便用手抓住該小孩的頭用力一扭,即將該小孩之頭倒轉背後,登時氣絕。

2. 又在萬華附近,一小孩被民眾將雙腳綁捆起,將頭倒置地上用力猛擊,直至腦漿流出時方將其拋於路旁。

3. 又在台北橋附近,有兩個小學生路遇民眾,因逃跑不及即被民眾抓住,民眾一手執一學生,將他們兩個人的頭猛力互撞,等到該兩小學生撞得腦血橫流時,旁觀之民眾猶拍手叫好。

4. 當天下午在台北太平丁,有一開旅館之孕婦,被民眾將其衣服剝光,迫令其赤裸裸地遊街示眾,該孕婦羞憤不已堅不答允,便被一手持日本刀之台灣人,從頭部一刀下去,將該孕婦暨一個即將臨盆之嬰孩,劈為兩段,血流如注當場身死。

5. 又在台灣銀行門前,有一個小職員,當他剛從辦公室裡走出來,即被一個台灣人當頭一棒,打的他腦漿並流,隨即殞命。這時適有一對青年夫婦路過此地,被群眾圍住,吆喝喊打,嚇得他們跪在地上求饒,時有很多的台灣小學生擠進人群中,一看原來是阿山,便連忙你一腳他一腳,將他們兩人踢在地上滾成一團,這時民眾更拳腳交加,棍棒齊飛,不一會他們便被打得血肉模糊,成了兩具破爛的孤獨魂。

6. 在新竹縣政府的桃園,被羈囚於大廟,警察局官舍與忠烈祠後山三地之外省人,內有五個女眷,被台灣一群流氓浪人強行姦污後,那五位女眷於羞憤之餘,均憤極自盡殉難。

7. 而該縣大溪鎮國民小學女教員林兆煦被流氓呂春松等輪奸後,衣服盡被剝去,裸體徹夜,凍得要死,後來被高山族女縣參議員救護始脫險。

二二八中殺外省人的暴民,逃到那裡去了,還是成了英雄?

全文詳閱:

http://udn.com/NASApp/Grading/talk/ShowRoomArt.jsp?news_id=2545462

仔細研究二二八事件,有下列感想:

1、唐賢龍《台灣事變內幕記》(1947年版)所述事變初期,被打死、輪暴、慘殺的阿山絕非少數(名史學家李敖考証至少為八百餘人),他們絕大多數為市井小民,來台只為生活,與當時台灣同胞同處於戰後無奈情境,卻被暴徒(不!菁英)慘殺;前台北工專校長唐智即被暴徒(不!菁英)打得昏死在馬路經善良台灣同胞救走,在外來政權派兵平亂後方敢就醫;嚴家淦全家亦躲入林獻堂家中避難,安徽人劉青山被送至醫院後竟被暴徒(不!菁英)割耳挖眼(可見暴徒凶殘),試問有LP的台灣人為何這樣凶殘?

2、彭孟緝功過;此人黃埔第五期並留學日本砲校畢業,通日文,靠拍馬屁升上將,獐頭鼠目,人品極劣(這是前台省主席吳國楨對他評語);但事變時為高雄要塞司令,幾乎成了高雄阿山豬的保生大帝(數百名阿山豬被彭孟緝救往要塞保護);並於黃仲圖(高雄市長)、彭清靠(市參議長)等人談判繳械時,以軍人守土有責槍殺了涂光明(曾是汪兆銘部屬,事變期組織武力)等人,但以『遭暴徒裹脅』為由釋放黃仲圖、彭清靠等人回家,並出兵平亂,應變方式無嚴重過失,豈能為此事鬥臭彭孟緝?(難道要彭孟緝繳械投降滾回大陸?)

3、陳儀功過;陳儀浙江人,日本士官學校第五期畢業,日本陸軍大學畢業(這學歷非常了不起,日本軍制:升少將需進陸大,升上將陸軍需留學德、俄,海軍需留學英、美),並娶日本老婆,日文極棒,因曾任職福建省主席故通閩南語,在蔣介石陣營中算難得行政人才(奇怪他軍校學歷極高卻極少帶兵),他最大優點是絕不貪污(藍綠陣營,你們不慚愧嗎!),

最莫名奇妙是一生相信孫中山三民主義,晚年又相信共產主義救中國;蔣介石派他來台灣絕非用人不當,蔣介石錯誤是只給陳儀高位卻不給他班底來台接收,其它來台官吏素質極為混雜,而部隊更與陳儀全無淵源(陳儀非軍閥出身,無直屬嫡系部隊),以方便互相監視、告密;惱得陳儀要蔣介石把擾民的部隊幾乎全調回大陸;致事變時全台幾無警備部隊應變而全台動亂。陳儀名言『我為官清正,並無對不起台灣人地方!』(這句話看出陳儀剛愎性格,難道為官清正就什麼都對嗎?);現在把事變責任全栽給陳儀難到公平?陳儀曾在光復後(不!終戰)全力協助海外台灣人返鄉(李敖考證有五萬多名台灣流氓在內,他們在海外專替日本作打手,壞事作盡並替日人頂罪用,此行為林衡道教授亦在文章回憶中証實),但陳儀仍協助他們返鄉卻因戰後百業蕭條而成無業遊民(這會出亂子,但陳儀一時無適當安置處理方法);陳儀亦曾原機遣返來台掏金的孔宋財團,發行新台幣保護台灣金融(試問藍綠政府,你們敢撇開財團嗎?),陳儀有大功於台灣,後因策反湯恩伯將軍投共被蔣介石槍斃,實為不幸憾事!

4、事變時台灣菁英態度;事變初期陳儀既已承諾革新政治、廣納民意並不秋後算帳以平息民怨,菁 英就該呼籲群眾停止暴力行為抗爭(有那些菁英作到呢?);事實上菁英根本無法控制暴徒打、砸、殺行為,有LP台灣人在二月廿八日下午佔領台北電台後成天教囂打、砸、殺!要陳儀接受卅二條後,又來了四十二條,最後竟要陳儀結束軍管並繳械滾回大陸,試問你是當時政府你要如何應變?是用水龍頭驅散還是出兵平亂?台灣當時日本皇軍留下武器可裝備二十個師(二戰時台灣未經戰鬥即光復,故遣返日軍後,裝備仍完整),一旦失控何以處之?蔣介石派二十一師來台平亂並無不當!錯在秋後算帳並濫抓濫殺無辜。(蔣有手諭『嚴禁報復』,但只是預立文字卸責用!把平亂中濫抓濫殺責任預先推給陳儀)。

5、死人毋需灌水;史達林曾言:『死一人是悲劇,但死一百萬人只是統計數字』;現在『重賞之下必有死人』,二二八台灣死難人死一人家屬可領六百萬元,至今不過六百多人來領,何必猛灌水為一萬八千人至二萬八千人(這是統計學上大笑話,誤差超過50%),除了為政客煽火用又代表啥呢?除了製造族群對立又有啥好處呢?(李登輝的官方報告為何不提阿山豬小孩被有LP台灣人當街摜死,孕婦被剖婦慘殺,女老師被輪姦?女生被當街脫衣慘殺?這偏頗官方報告可信嗎?)

6、林茂生可恥,陳炘遇難可悲;事變時台大林茂生教授(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事變時為台大文學院代院長)竟公然鼓動要對阿山豬施以暴力,是否是可恥行為?而陳炘(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商學院畢業)這老實本土金融前輩竟於平亂時遭陷殺(林獻堂還來不及救就被殺掉了),國民黨政府是要賠罪賠款。

現提到陳炘再提他家世,陳炘妻舅是台灣少棒之父謝國城,兒子陳盤谷華銀退休,孫女陳芸如1949年10月生,1972年中興大學農學士並任教大直國中生物與理化課程,是當時全台灣最優秀,最有愛心,最有耐心,最有責任心的優秀老師,可惜只服務一年離職實為教育界最嚴重損失,現在世風日下,令人尊重人極少,陳芸如老師是教育界精英中精英(雖僅服務一年)。

7、二二八事件需紀念但不應仇視;回憶當時雙方(阿山豬與有LP的台灣人)是否都殺紅眼?都有錯!誰負責?真正的歷史(非扭曲)自有公道!該賠償、該紀念但與現今台灣任何一族群都無關,這才能敞開心胸邁向出頭天的未來。

2005.04


pet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

「渡」撰的林江邁故事 rdrcntr:2466

2007-01-19 11:23:58

陳儀深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委託、由楊渡策劃製作的紀錄片《尋找二二八的沉默母親:林江邁》,上個月十八日公開發表以後,由於片中林江邁的女兒林明珠,描述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傍晚緝煙事件之前,有一位軍人模樣的外省人取她盤子裡的散煙抽,沒先付錢卻將另一隻手伸進口袋,旁人以為他要掏槍而引起鼓譟,這位「外省軍人」聽不懂台語,頓時緊張、立刻付錢就走云云。這段講法聞所未聞,引起阮美姝女士的不滿,阮女士曾在二○○一年訪問過林明珠的哥哥林匏螺,林匏螺轉述母親林江邁的回憶並沒有外省軍人「語言不通」這一段。

林明珠根據的是當年十歲在現場的記憶,林匏螺雖不在現場但根據的是母親的講法,也許\各有所本,也許\都不足為證。

吾人翻開檔案,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下午,警總軍法處針對專賣局專員(或稱查緝員、煙警)葉得根、鍾延洲調查訊問做成筆錄;同年三月八日,高等法院詢問證人林江邁也留下一篇筆錄。情形大致是: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專賣局根據密報,派葉得根等六人會同警察大隊四名員警,一行十人先往淡水查緝私煙,結果不如預期,大約傍晚六時左右回到台北市區,他們知道夜間發賣私煙的地點在天馬茶房附近,到達時果然發現一兩千包(即一兩百條)。葉得根聲稱沒收時有經清點並開收據,但立遭群眾攻擊、搶奪、打翻卡車,於是請求憲警鎮壓。

據林江邁描述,她在七時左右頭部被打傷、流血、暈倒,送醫後大約十一時醒來,住院直到三月五日返家;住院費用八百元,但三月一日(官方)有人拿五萬元來慰問。值得注意的是,檢察官問「他們查緝你香煙用什麼話同你說的呢?」答:「他們用本地話向我說的。」

綜上,連林江邁本人都分不清楚打她的人是查緝員或是警察,當年只有十歲的林明珠怎麼知道還有一位外省「軍人」呢?何況林明珠敘述的插曲不論是否真實,都與二二八事件的背景、經過、結果、責任追究無關,吾人聽聽即可,實不必太熱心回應。楊渡口口聲聲「回歸到一個台灣女人的角度」,然而林明珠如果不是嫁給外省人—陳誠的侍衛曾德順,恐怕就不符合楊渡「超越族群」的生命原型、就不值得他這般深情「凝視」了。畢竟,林江邁並沒有因為二二八而喪失親人、而生活陷入困頓,她且是第一個受到慰問「補償」的人,所以,還有百千個噤聲數十年的二二八母親更值得我們關心吧。

(作者為中研院近史所副研究員,原載自由時報2006/01/19)


pet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二二八紀錄片/ 林江邁的真真假假

rdrcntr:18562007-02-23

阮美姝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台北市文化局發表《尋找二二八的沈默母親─林江邁》紀錄片,其中有林江邁的小女兒林明珠與林江邁孫女林素卿(林江邁次子林匏螺之女)的訪談,連同紀錄片一起發行的小冊子,內容皆與過去我從事二二八事件調查時,林明珠、林匏螺跟我所講的完全不同,嚴重扭曲歷史事實。為此,我必須出來說話。

為了對歷史負責,我重新展開調查。後來根據我的重新調查,二二七那晚林明珠不只沒有跟媽媽出去賣菸,她根本就不在台北,證人說是在桃園龜山山上的舊路坑(林江邁娘家)!跟在林江邁身邊的是第三跟第四個兒子,土龍(綽號)和文山,林匏螺跟我說那天去賣菸的是文山。文化局的謊言被揭穿之後,就有很多人來關心這件事,特別是李憲文老先生、黃守禮教授和《一位台美人的奮鬥傳奇》的作者王桂榮先生,都表示事件發生當晚他們人在現場願意作證,沒有人看見林明珠這個小女孩,尤其王桂榮先生就在林江邁的隔壁賣菸。

二○○一年,我去訪問林明珠,她跟我說當時年紀小,她不在現場,六十年前當天她媽媽發生的事情她都不知道,叫我去找她哥哥林匏螺,但是強調千萬不能跟哥哥說電話、地址是她給我的。當時對林明珠的這句話沒想太多,以為是一件小事,等看到這本書才知道當時為何她這麼怕哥哥林匏螺(林匏螺本人排斥外省人,連結婚喜餅都不願意出去送)。

本來林家都不願意接受外界訪問,但是我以二二八受難者家屬的身分很有誠意去拜訪,林明珠也很歡迎我,所以才介紹他哥哥讓我訪問。由於林匏螺先生與我年紀相近,後來變成了好朋友。有一天,我拜託林匏螺讓我拍攝紀錄片,完整的訪談內容都在我出版的《二二八家屬的二二八史》裡面,從第一片的第二十至卅五分左右。紀錄片裡面可以很清楚看得出來,林匏螺才七十歲左右,當時頭腦還很清楚,身體健康,絕對不是像他女兒林素卿所說的是她爸爸胡亂跟我講。在林匏螺先生過世之前十天,我還特別去探望他。

一九四七年二月廿七日,林明珠人不在台北,林素卿還沒有出生,林江邁如何受傷、就醫,去哪家醫院,根本就講不清楚。事實上,林江邁是送到洪外科住院治療,因為二二八事件中受傷、死亡的大多是送到洪外科,最有名的是蔣渭川的女兒巧雲。

桃園龜山地方人士跟我抱怨,文化局打算從省道台一線旁邊開一條很長的路直通林江邁的墓園,想要給林江邁安魂讓人憑弔祭拜,地方人士強烈反對,因為這又是另外一種造神!到底誰在利用林江邁,誰在製造神話?但是幾千名的二二八受難者的母親、太太,文化局要怎麼交代?丈夫、兒子被殺之後的驚惶、痛苦和屈辱,發瘋、生病、賣身,一輩子被人監視,現在還活著的這些人,誰來同情?

林江邁女士於二二八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是導火線而不是禍首,此次文化局補助出版《尋找二二八的沈默母親─林江邁》紀錄片,完全忽略事件爆發之前的民怨與衝突的真實原因,對於當時的政經社文條件毫無著墨。失去了歷史縱深的論述,無法作為歷史解釋之根據。要還原真實的林江邁女士,就不能避談二二八事件發生的真正原因,如果缺乏面對歷史的勇氣,反而只是讓林江邁女士面貌更形模糊,讓紀錄片所強調要「以小市民、女性觀點呈現的二二八歷史」,變成一種捏造扭曲的虛假故事。

二○○六年六月,我將一生追尋調查的二二八歷史資料,全部無償寄附給台灣神學院及真理大學保存使用之後,公開說以後不再跳入歷史真相的調查,要致力於推動二二八歷史研究及教育,藉花藝與音樂傳達歷史情感,用愛包容一切悲傷。但是,今天我為什麼從教育界又站出來?是為了二二八的真實,為了不讓錯誤的虛假歷史取代真實的歷史共同記憶。我知道林家不少事情與內容,我同情並欽佩林江邁,但鄭重要求林明珠、林素卿兩人一定要向所有二二八受難者家屬,也向台灣人歷史認錯、道歉,並向文化局勇敢說出扭曲事實的行徑。

(作者為台灣神學院終身名譽講師,原載自由時報2007/02/09)


pet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akiyoshi 在 07:19下午 五月 10, 2007 發表

, 文章分類:史料

筆者先就當時官方出版之《臺灣暴動事件記實》(台北: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新聞室1947年4月)數條資料辯證。唐賢龍《臺灣暴動事件記實》資料,當日後閱讀後再行辯證。

林江邁的孫女林素卿說,後來有了二二八補償條例,大家紛紛去領補償金,但是「我們要找誰領呢?」林江邁雖然沒有在二二八中喪生或入獄,但是她所受到的身心煎熬,及從此跟了她一輩子及下一代的「罪名」,又能向誰討個公道和補償呢?【2006-03-06/聯合報/A4版/要聞】

按,根據許多公、私資料記載,林家當時已經獲得賠償(約當時幣值台幣5萬元)。《臺灣暴動事件記實》(本文根據中國出版影印之《臺灣文獻匯刊》本,以下引書都是根據該《叢刊》本頁碼,頁257):「被打傷的那個女人,已經為他治療,並給予安慰的錢(註:台幣五萬元),一個因傷死亡的人,已經很厚的撫卹他了(註:台幣廿萬元)。」

幾乎未曾在媒體前曝光的林明珠接受本報專訪,回溯當晚在「天馬茶房」走廊下所發生的事;身為二二八事件「原爆點」的林明珠,顛覆了許多二二八文獻上的記載,她指二二八根本不是從查緝私菸而起,更非「外省人欺壓本省人」,純粹是出自語言溝通不良所產生的糾紛。 ……當時,剛光復的國府並沒有發放賣菸執照,因此並沒所謂的公私菸之分。林江邁只是當時在天馬茶房「亭仔腳」為數眾多的菸販之一。……這時,一個配槍的阿兵哥身影靠近了她,拿起菸盒裡的菸,右手夾著點燃的菸,左手放進口袋準備掏錢,以國語問她「多少錢?」受日本教育只會講日、台語的林明珠一時沒有反應過來,沒想到,一旁的地痞混混見狀立刻在旁鼓譟、叫囂「有人呷免錢的菸!」並且大聲呼喚附近的林江邁,「阿桑,有人欺負妳女兒喔!」一群人立刻擁上,與阿兵哥拉扯,林明珠手上的菸跟著散落一地,就在語言不通及旁人起鬨下,衝突愈演愈烈。這時阿兵哥掏槍想要嚇退圍堵他的人,一舉起槍,尖銳的槍管剛好頂到了急著衝上前找女兒的林江邁的頭頂,一注鮮血立即順著她的臉流下,圍觀者情緒更加沸騰、激動。這時,被大人拉到一旁的林明珠聽到有人呼喊「阿桑,妳流血啦,還不快倒下!」「阿山仔,打人喔!」……從二二八那天起,國府才開始查緝私菸。【2006-03-06/聯合報/A4版/要聞】

按,當時中國記者唐賢龍《台灣事變內幕記》(該書原本收入中國出版的《臺灣文獻匯刊》中)亦有說到本來就是查緝私煙事件引來的。再看《臺灣暴動事件記實》怎麼說的(頁248-249):「三十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夜,臺北專賣局查緝股職員傅學通等六人,据密報台北市延平路(即太平町,為半公開私煙集散地,流氓集中區)天馬茶房附近,有私煙出售,乃會同警察大隊警員四人,乘卡車前往查緝,當與私販林江邁發生爭執,旋即戶歐,林江邁因而受傷頭部出血。查緝人員雖即將傷者送至附近醫院療治,而在場流氓煽動觀眾,意圖圍毆,查緝人員見勢不佳,分頭逃竄,群眾尾追傅學通不已,傅學通逃至永樂町時,情勢緊急,乃鳴槍示威,不意誤傷市民陳文溪(係當地大流氓陳木榮之弟)尋即斃命。…」


pet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0/9/26

摘錄自:啊外省人!(by: 陳文茜)

外省人,是否有權利, 在台灣活下去?

我的生活裡很少很少出現【外省人】這樣的字眼,如果沒有人提,有誰會特別去注意,那家特別好吃的牛肉麵館是外省人開的,你會因為是外省人開的,而排斥他不去光顧嗎?如果你的同事的父母親是所謂外省人,

你會排斥你的同事嗎?

不會吧?我就是搞不清楚,到底我們這些住在台灣的人,有什麼兩樣。

那些所謂【外省人】,除了有鄉音以外,也大多漸漸凋零了,他們的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大多在台灣出生,不就是台灣人嗎?跟一般的普羅大眾有何兩樣嗎?

到底是誰一直在提醒我們,外省人,外省人這幾個字?

就是有一些人,不斷不斷地講這幾個字,導致那些已在台灣落地生根幾十年的人,擺脫不掉自己與別人好像不一樣的命運。

是誰在挑撥,

請大家一定要用你的腦袋想一想。

一九四七年三月七日,蔣今石派遣二十一師登陸基隆港口。依監察院楊亮功公布的二二八事件調查報告,艦隊才開到港口,便接獲情報「島內均亂民」。

艦長於是下令「見人就掃蕩。」一九四七的基隆港,沒有太美麗的走道,時間也非夕陽西下。

風有點大、雨飄得細細,不知情的民眾在港灣散步著。機槍掃射初始,打出來的砲彈和太陽一樣亮,穿著拖鞋,老台式短褲的男女老少,

只聽聞轟的一聲,倒躺於地,死了。

著名的二二八事件,就此開始了最高潮的國家暴力鎮壓。

沒有人知道,乘著軍艦開槍的士兵,如今在那裡?

他還安在嗎?他的後代還住在台灣?

還是中國大陸的某個角落?

那艘軍艦,著著實實打出了台灣歷史中最重要的第一槍,從此之後的台灣史,

悲情且仇恨地發展了五十多年,至仉未歇。

開槍的軍隊,沒有名、沒有姓,只有二十一師代號。兇手名字未知,本地人只能辨認他們是「外來省份的人」。半個世紀以來,

「兇手」被連結一個等同的擴大數萬倍的符號:

外省人。

二二八事件兩年後,中國內戰中全然敗退的國民黨政府,倉皇帶著子弟兵渡海遷台。

新一批的外省人,有的只十六歲,可能早起才走入田埂,就被強拉當兵。一輩子沒出過洋, 從沒聽過二二八,第一站就穿著草鞋來台灣。

往後的日子裡,他們多半躲在台灣的竹籬笆世界,多數人退伍了,才花盡畢生積蓄買個姑娘,守個家。

十六歲起,這群人就沒有爸爸媽媽。國破山河,他們的世界只有蔣公,

也只能跟著蔣公,竹籬笆外的世界,對他充滿了強烈的敵意,他們是飄洋過海的外省人,和當年軍艦上「相同」的外省人。

外省人綽號「老芋仔」,芋仔是一種不需要施肥的根莖植物,扔在那裡就長在那裡。長相不好,烤熟吃起來卻甜甜鬆鬆,削皮時手摸著,有點發麻。滿山遍野,只要挖個洞,就可找到幾顆鬆軟芋仔。芋仔命賤,

「老芋仔」型的外省人,命也薄得很。

我台中老家對面就住著一位老芋仔,煮麵一流。沒人關心他從中國大陸哪個省份來,媽媽住哪裡,好似他是石頭蹦出來的怪物。

對我們這些本省家庭,外省人不是混蛋,就是可憐蛋。

混蛋在台北當官,欺負台灣人;可憐蟲就在市井街道裡,擺攤賣陽春麵。

老芋仔賣的陽春麵特別便宜好吃,夜市裡搭個違章建築,

就可以從早賣到晚。有天門口特別熱鬧,原來娶親了,

姑娘從梨山山上買來,清瘦嬌小的女子,後來生了小孩,

小姑娘也常背著小孩在攤前燙麵。

我喜歡買他們家的滷蛋,幾次聽到他在旁邊教他太太,麵要煮得好,放下去的時候,得立刻撈起來,再擱回去;千萬不能一次燙太久,否則湯糊了,

麵也爛了。

麵攤老芋仔有日不作生意了,哭嚎的聲音,穿透薄薄的夾板,凡路經夜市的人都聽到。隔壁雜貨店老闆娘轉告我們家長輩,老芋仔梨山小老婆跟人跑了,兒子也不要了,還把他長年積蓄、擺在床底下的現金全偷個精光。過了三天,老芋仔上吊自殺,孩子被送進孤兒院。

上吊時,繩子掛在違章建築樑上,臉就對著後牆的蔣介石遺照,

死,也要跟著蔣公。

麵攤老芋仔死後四十年台灣盛行本土運動,家鄉中國大陸危險擴軍,飛彈部署天羅地網,對著另一個家--台灣。四十年前的老芋仔上吊了,其他老芋仔活下來,眼看兩個家對打。

於是台灣需要飛彈情報員。誰願意在「承帄時刻」仈為台灣死?沒有名、沒有姓、逮到被打毒針、可能接受酷刑、被剝皮,死了也進不了忠烈祠,誰賣命?

薪水不過一月五萬,到大陸路費四十萬,買一條命,幹?

還是那批老芋仔的兒子!還是那群當年飄洋過海的

外省人!

從老子到小子,一代傳一代,

人生就是要報國;

沒有國,那有家?

中華民國也好,本土化也好,

外來政權也好,

李扁當家也好。

竹籬笆內的子弟,活著,

永遠都要跟著「蔣公」!

被吸收的情報局人員,擔任情報工作那一刻起,真名就消失了。人生從此只剩化名,除了軍情局簡單記錄事蹟外,出了事,家人不敢鬧、不能說。

台灣人天天逍遙,十幾年來,

台海帄靜到人民完全感覺不了戰爭的威脅。

只有這群傻外省人,

老覺得國家危難,他們得前仆後繼。

老的上一輩犧牲不夠,小的還得賠上一條命。有情報員家屬向我哭訴陳情,我很慚愧,也很感慨。慚愧的是,我們常覺得自己已幫國家社會做過多事,很了不得;但站在你面前的這群人,他們怎麼從不談了不得呢?

他們的傻,造就了我們人人自私的空間。但令人感慨,這些外省人無論累積多少英雄事蹟,他們的命運總陷在一九四七年二二八的那一槍,他們永遠都是「飄洋過海」的外省人。

五十幾年下來,八二三砲彈死的是外省人;空軍公墓前走一遭,戰死的飛行員個個才二十出頭,也是外省人;為台灣蒐集飛彈情報,保護台灣本土運動,死的也是外省人。我無法衝口說出的是,外省人為什麼那麼笨?國家多數人並不承認他們,怎麼還願意替國家去死?外省人啊!外省人!原罪有多深?多少付出,才能償還當年歷史的錯誤?多少前仆後繼,多少代,才能換取本省人終究的接納?

台灣的外省人無法支撐任何一個有意義的政治力量。

隨著台灣民族主義崛起,

只占人口百分之十五的外省人 ,政黨如全然反映這群人對歷史的認識、對故鄉的鄉愁,贏不了。

任何一場戰役中,

外省人都得當默默的犧牲者,

從戰爭到選舉,

他們不能大聲說出母親的名字

,不能哭嚎他們的鄉愁。

他們的一切都是錯,

生的時候錯,

死的時候也錯;

為國家錯,

不為國家也錯!

西元1894年,一位猷太裔的法國陸軍軍官德雷福(Dreyfus),被控出賣法國陸軍情報給德國,軍事祕密法庭裁判國罪,德雷福遭流放外島。這是法國近代史上轟動一時的德雷福事件。整個事件後來被証實是假的、捏造的;它可以成立只有一個前提;這位陸軍上尉德雷福是猶太人,不是正統法國人,他是法國的「外省人」。

在當時舉國面臨共同敵人德國情況下,法國德雷福身上的猶太血統成了祭品,目的是撫慰普法戰爭中嚴重受創的法國人心。其後法國社會分成兩個政營,雙方在報刊上相互攻擊,在議會中進行政治鬥爭,在街頭上發起群眾運動。

事件在小說家左拉發表的著名文章【我控訴】後,達到高潮。「最後我控訴第一軍事法庭,他違反法律……,我控訴第二軍事法庭,他奉命掩飾…… 不法行為,判一個無罪的人有罪……,我的激烈抗議只是從我靈魂中發出的吶喊,若膽敢傳喚我上法庭,讓他們這樣做吧,讓審訊在光天化日舉行!我在等待。」--左拉,【我控訴】一百多年來,德雷福事件在每個社會上演著,這是左拉在【我控訴】文章中最後的預言。

民族主義者並不關心案件的法律細節、人身生命權,他們只關心事件給自己帶來的後果。「德雷福」的影子,如仉被流放到台灣。我的朋友周玉寇,曾經對我說:「你可以大聲講話,因為你是本省人,不是外省人。」

左拉死後一百年,二二八那一槍後五十年,我們本省人,該輕輕自問一句了:

pet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