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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信懷南 "歷史會怎麼看李遠哲"

  信懷南

這些年來﹐我一直很想把李遠哲加入我寫的「未蓋棺﹐先定論」的人物評論系列。

台灣三個最有名姓李的﹕李登輝﹐李敖我都寫過了。唯獨李遠哲從缺。我沒動手寫李遠哲的原因比較複雜﹕他是我評論過的公眾人物中﹐唯一見過面﹐談過話﹐送過書﹐通過信的一位我也曾經公開在葉樹姍小姐的訪問中稱李遠哲是「台灣的良心」。我那句話是不是講得太早﹖「馬屁」是不是拍的太露骨﹖他值不值得我這樣捧他﹖為什麼值得﹖為什麼不值得﹖在我「未蓋棺﹐先定論」的時候 M是不是給了他足夠的 Benefits of doubt?


但除了這些需要花時間仔細去思考的問題外﹐我還有一個比較私人的理由﹕他雖然年齡比我大一些﹐但我們屬於同一個時代的留學生。在某種程度上﹐我對他的檢視﹐也是對我們這一代人的檢視。下筆的時候﹐多少有些「物傷其類」的感覺。這是為什麼我遲遲沒寫李遠哲的原因。

李遠哲回台灣前和我住在同一個小城﹐我們住的小城祇有一家超級市場﹐一家郵局﹐一家古色古香的電影院﹐四家加油站。他如果不回台灣﹐他會和我一樣﹐在同一家超級市場買菜排隊等付錢﹐在同一家郵局寄信﹐也可能在同一家加油站自己加油。

美國人看到他﹐就和看到我一樣﹐不會知道他是諾貝爾獎的得主。坦白說﹐就算老美知道他是諾貝爾獎的得主也不會多看一眼。美國是個向「錢」看的國家。女人鍾情「香奈兒」不鍾情「諾貝爾」。男人寧要賓士」不要「博士」。那時候如果我在路上或郵局遇到他﹐我也不知道會不會自動上前打個招呼。美國的諾貝爾獎得主不少。對諾貝爾的光環沒看得像台灣那樣國之瑰寶﹐高高在上。反而是小城中大家對那位開
Lamborghini 的「鄰居」比較好奇。

但有時我難免在想﹕如果他和我的身份調換一下﹐我頂著他諾貝爾獎得主的光環回台灣做中央研究院的院長﹐他留在這個小城過活。我的做法和他的做法有沒有什麼明顯的區別﹖我對台灣社會的貢獻會比他多還是比他少﹖

踢球進門沒錯﹐是把錯的球踢進了門

陳水扁能在 2000年當選總統﹐靠的是李登輝的陰險﹐連戰的無能﹐和李遠哲的臨門一腳。我一直相信宋楚瑜臨門一腳把李登輝踢上總統寶座﹐和李遠哲臨門一腳﹐把陳水扁踢上總統寶座﹐對他們來說﹐都是在緊要關頭﹐拿出勇氣做了一件他們認為是義不容辭的事。如果有人認為他們這樣做是為了私心﹐那真是在門縫裡看人。我有一位父執輩﹐曾經做過兩位蔣總統的中文秘書﹐主管過台灣的媒體﹐國民黨的中常委。他告訴我宋在中常會放了炮後﹐曾到他辦公室去見他﹐非常緊張﹐擔心放炮後會被炒魷魚。

同樣的道理﹐我相信李遠哲在關鍵時刻﹐發表他那篇《跨越斷層﹐向上提昇》挺民進黨的文章﹐出發點是基於他對國民黨的貪污腐敗﹐已經到了深惡痛絕﹐忍無可忍的地步。當時民進黨給人的印象﹐也的確是一股反貪污﹐反腐敗的清流。

政黨輪替﹐是歐美民主政治的常規。李遠哲受西方政治思想的影響﹐他當年挺綠是很正常的。至於看陳水扁看走了眼﹐這和宋楚瑜﹐蔣經國看李登輝看走了眼一樣。這是知人不明的問題而非道德缺陷的問題。至於今天有人批評李遠哲認錯認得欲語還休,左支右絀。我認為這是風格問題而非操守問題。

不過有件事我可能和李遠哲的想法和做法不一樣。陳水扁當選後﹐我寫信建議他做行政院長。理由是基於我對管理的認知和經驗﹐我知道所謂的「顧問」﹐權力和資源來自老闆的關愛。不像行政院長手上有資源﹐可以做大事。李沒有接受我的建議把擔子挑起來﹐聽說老婆反對是原因之一。另方面恐怕還是性格使然。
閒事不是不該管﹐是要懂得怎麼管

李登輝在《執政告白實錄》 122 頁有一段批評李遠哲的話。李登輝說﹕「這個人﹐以為自己是萬能的﹐教改要管﹐921 重建他在行﹐兩岸問題希望插一手﹐到處點到為止﹐卻從來不願意腳踏實地做最基本的苦工﹐這會變成是在搞造神運動﹐無法真為國家做事。」

李登輝這段話講得很重﹐從現象看﹐他的批評不是全無道理。平心而論﹐如果李回台灣後祇管中央研究院的事﹐做個象牙塔裡的學者﹐他不會惹這麼多的麻煩。但李不是一個獨善其身就滿足的人﹐記得我曾經坦白告訴過他﹕在學術上﹐他的成就已經到了巔峰﹐要對社會大眾謀福利﹐他必須「多管閒事」。

李基於對台灣那塊土地的感情而「多管閒事」是對的﹐至於搞到「一事無成」的地步﹐他該負多大責任﹖見仁見智。我不相信李在搞造神運動﹐但大官做久了﹐在權力上形成某種程度的傲慢是免不了的。台灣的官場文化﹐和社會風氣﹐像一個大染缸﹐除非你決心不跳進去﹐跳進去後就很難跳出來。染缸之下﹐豈有原色。李遠哲也不能例外。

李遠哲既然要「多管閒事」﹐他就應該牢記管理學上的兩個原則。

第一個原則是「彼得定律」 (Peter's Principle)。彼得定律是說一個人會因他的能力而昇官﹐一直昇到 (能)力有不逮為止。一流工程師去管人﹐結果變成三流經理是典型的例子。

李遠哲除非不管閒事﹐要管就要謙虛﹐隔行如隔山﹐不幸的是台灣是一個迷信一通百通﹐標準的彼得定律型社會。李遠哲如果不懂得謙虛﹐自以為 one size fits all﹐ 結果很可能成為彼得定律的犧牲品。

第二個原則是「怕亂多規則」(Pareto Rule)。怕亂多規則也是通稱的 80/20 規則。說的是 80% 現象的造成﹐來自 20% 的因素。這個規則在管理上運用的範圍非常廣。從原則上來看﹐多管閒事是和「怕亂多規則」背道而馳的。因此﹐李遠哲如果決心要走出象牙塔﹐多管閒事﹐那他必須選對戰場。換句話說﹐將精力放在少數多管的閒事
上。不管則已﹐要管就管到底﹐管到有結果為止。

在管理上﹐expectation, authority, responsibility, accountability 這些字的定義和定位很重要。
李遠哲之所以有把柄被李登輝批評﹐問題就是出在諾貝爾獎得主並不一定是管理專家。我認為他「陰溝裡翻船」不是翻在閒事不該管﹐是翻在閒事不懂得怎麼去管﹐和不善於溝通。

最好的例子是他 臨去秋波﹐留下的「自肥條例」疑雲。這個優待條例﹐難道不能由接任者來批准嗎﹖李遠哲恐怕不常看電影。他大概不知道誰是警探 "Dirty" Harry Callahan 。也不會知道 Dirty Harry 的名言﹕ A man has got to know his limitations。他不是好的政客﹐卻要淌政治的渾水。

不是管理專家﹐卻要管本行外的事。在英文中對「心有餘而力不足」有個現成的翻譯﹕ "bite more than one can chew"是李遠哲很好的寫照。
四點聲明讓人滿意嗎﹖

在台灣立法院投票罷免陳水扁的前夕﹐李遠哲發表了他的四點聲明。重申他當年挺綠乃是基於民主政治﹐政黨輪替是常規的信念﹐因此沒什麼後悔的。但他同時也承認對民進黨執政以來﹐「政績有限﹐弊案不少」的失望與痛心。

對他來說﹐這也許就算是道歉吧。他指出罷免的門檻極高﹐勸藍綠雙方以安定和自省為重﹐被泛藍認為關鍵時刻﹐再一次保扁。最後他以中東以色列﹐巴勒斯坦世仇也能同處一室會談為例﹐強調全體同胞﹐應該不分族群﹐不分藍綠﹐共同營造台海兩岸禍福與共的願景。

泄氣的是例剛舉完﹐因以色列士兵被巴勒斯坦綁票﹐以色列又猛向巴勒斯坦開火﹐並且戰火越燒越大﹐牽涉的國家越來越多﹐到我寫這篇評論的時候﹐還不知道會演變成什麼樣的局面。
李的這四點聲明﹐非常厚道﹐也充份表現出他一貫不逞口舌之快的學者風度。如果這個聲明由我來寫﹐我會「呼籲」陳水扁基於愛國﹐愛民﹐愛家﹐愛黨的原因﹐應該自動辭職。

李當然知道陳是不會自動辭職的。就是基於如此﹐他才應該在此關鍵時刻﹐對歷史有個明確交代。他應該學當年共和黨的教父高華德勸尼克遜自動辭職一樣﹕把國家﹐人民﹐和黨的利益擺在個人利益的前面。我相信李不願意「呼籲」陳水扁自動辭職有他的考量。

不願意呂秀蓮取陳而代之是可能的考量之一。李對呂沒有好感﹐這並非我亂猜。陳呂相較﹐前者是老美政壇術語中所謂的 the devil we know﹐而後者則是比較危險的 the devil we don't know。

對民進黨的天王們言﹐他們也不願看到呂漁翁得利的現象出現。我是場外人﹐對呂當總統並沒有那麼大的戒心和反感。我認為呂當總統﹐至少沒第一親家﹐駙馬爺﹐床頭人亂污錢的包袱。她再怎麼亂來也最多是兩年。

還會比阿扁苦撐兩年更糟﹖可惜呂在民進黨內人緣不佳﹐非主流勢力﹐否則過兩年總統癮的可能性不是沒有的。


李遠哲的歷史地位 我知道李最想做的事是在兩岸關係改善上扮演積極的角色。我曾經寫了一封信﹐用網球雙打的策略來做例子﹐提醒
他和民進黨做 partner 吃虧的地方。 我說﹕「對方不願和你的球伴玩﹐你空有一身本事也上不了場。就算上了場﹐你 partner 球技太差﹐老吊高球被對方殺﹐你能贏嗎﹖」他當然沒回我的信。

對他來說﹐我並非什麼名人﹐在他眼中﹐顏色恐怕太藍﹐非其類族。他也可能並不同意我對「一個中國」的基本看法﹕「一個中國是昨天的事
實﹐明天的理想﹐和今天努力的方向」。

李遠哲做中央研究院院長做得好不好﹐我沒資格批評。但就算他做得再好﹐恐怕也不會留下像胡適之﹐吳大猷那樣等量的 legacy。 但李在身體健康時自動退休。沒沿「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在任上「踢水桶」的先例﹐值得我們鼓掌。任何一個有「抱負」的人﹐到了最後﹐都很在乎會留下什麼樣的 legacy 。 和其他兩位姓李的名人比起來﹐歷史會這樣記載李遠哲﹕「他不像李登輝那樣口是心非﹐言行比李敖規矩」。但歷史也會指出他留下來負面的爭議性﹐會大過他留下來正面的 legacy。後人會把陳水扁的無能﹐教改的失敗的爛賬﹐都算在他的頭上。

他在台灣﹐已經敵人遠多過朋友﹐很少人還會像信懷南一樣﹐試著在現象之外去了解他的內心深處。
對我來說﹐李遠哲和我祇不過是曾經同住一個小城﹐後來在台北有一面之緣的兩個「半陌生人」。他選擇回台灣﹐因為他有別人沒有的機會。我選擇留在這個小城﹐我有我的原因。他回去後雖然有心改變台灣社會風氣﹐但他的影響力最後證明非常有限。

我們那代的留學生﹐學成後的三條路﹕回大陸﹐回台灣﹐留美國。比起來﹐回大陸的最有理想但折損率最高。回台灣的最現實﹐其中隨波逐流的多﹐中流砥柱的少。在美國落地生根的這批人最大的成就可
能是養育出一批優秀的美國公民。

在我和李遠哲唯一一次見面的時候﹐他問我的年齡。我告訴了他之後﹐他說﹕你看起來比你年齡年輕很多。我告訴他﹕這是在美國飽食終日﹐無所用心的必然現象。他笑了。李遠哲曾經告訴我說有次他回小城﹐打了個電話給我﹐結果沒人接。他沒留話。 我猜他退休後不會回小城終老﹐我也好多年不碰網球拍了。 我們說過要打一場網球﹐這個可能性不大。

我們終究是追隨不同的鼓聲而行﹐沒成為朋友是正常的。
我猜李遠哲的心裡面認定國民黨是「外來政權」而有偏見。我能了解﹐也能接受他力挺「本土政權」民進黨的原因。但當他發現陳水扁是個扶不起的阿斗時﹐他的自尊和驕傲﹐使他寧願做鄉愿也不願光明磊落地承認看人看走了眼。

我雖然仍然認為他是一個有理想的知識份子﹐和真心愛台灣的人﹐但到了緊要關頭﹐他沒有替年輕人樹立一個是就是是﹐非就是非﹐對就是對﹐錯就是錯的道德標準﹐和言行規範。

我們今天批評陳水扁﹐不是基於政治意識形態。如果今天陳水扁的名字換成馬英九﹐扁嫂的行為換成馬嫂的行為﹐陳的女婿﹐親家﹐親信的行為換成馬的女婿﹐親家﹐親信的行為﹐我們會一樣要求馬下臺。

李遠哲對是非的分辨﹐對做一個知識份子應有的責任﹐已經在政治掛帥﹐和利益考量上變得沒有原則。

我對他有負我希望他能成為「台灣的良心」的期許感到相當失望。為什麼﹖因為回頭來看﹐他回台灣和我留在小城﹐對台灣社會向上提昇的影響﹐到最後也沒什麼區別。

如果從頭來起﹐我仍然選擇我原來的路走。李遠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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