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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政治退出,讓學者就位

分類:二二八系列之史觀

2007/05/18 11:54

二二八是台灣社會的舊創,經過了那麼多年,這個創傷完全沒有痊癒的跡象,至少每年會陣痛一次。追究其原因有三:

一、民進黨跟李登輝集團為取得政治利益刻意扭曲二二八的真

相,對歷史選擇性的論述。

二、泛藍的政治人物,為選票的考量,對二二八問題避之唯恐不及。

三、學者,尤其是歷史學家沒有道德勇氣駁斥政治人物的胡扯。在上述原因之下,二二八就被定調為「偉大的反抗運動」、「國家大屠殺」、「政府軍隊殺老百姓」、「外省人殺本省人」。這種論述,藍綠雙方似乎達成共識。

雙方都常高唱「要撫平歷史的傷痕」、「可以原諒但不可以遺忘」之類的高調。但是事實上我們社會表現的是既不遺忘、也不原諒。大家明明知道綠營操弄二二八的目的何在,卻沒有人敢於碰觸這個問題,於是二二八在一言堂的情形下,真相越來越模糊了。這種情況發展下去,假如國民黨、外省人背負了所有的罪狀,而得到社會大眾的寬恕,那麼這種結果未嘗不是好事。但是事實上卻非如此,歪曲歷史的結果,讓某些人嘗到了甜頭,結果這些人從此樂此不疲,歷史的傷痕永遠不能癒合。

面對這種現象,我們認為,只有知識分子勇敢的站出來,還原二二八的歷史真相。讓許多新生代的青年人知道,二二八的全貌,讓他們知道。民國三十六年的二二八是一場動亂,動亂的原因除了大家耳熟能詳的國民黨的錯誤以外,從二二八到三月九日,暴徒打殺了一千多個無辜的外省人,而這些外省人大多數是商人及老弱婦孺,為什麼呢?因為許多軍公教人員受到軍警的武力保護,想殺也殺不到;在打殺外省人的過程中,為了證明你是真正台灣人,除了命令你說台灣話外,還叫你唱日本國歌,如果不會唱,就認為你是福建來的假台灣人,就免不了被打殺。也有許多外省婦女遭到輪姦,小孩子被抓手抓腳的活活撕裂而死。短短兩個禮拜的打殺,許多外省人驚恐之餘紛紛逃離台灣,許多人從此不敢再回台灣。我們看看當時一些報紙的大標題:

1.三月十日「大公報」──「留台外省人,均急求去」

2.三月二十三日「藍世報」──「台灣事變後福州旅台者紛紛逃回」、「暴民割傷耳鼻,剖腹分屍」

3.三月二十六日「中央日報」──「飽歷台變驚險,外省人返榕廈,在基隆侯輪者逾萬人」

從上述報紙的大標題就可知道外省人驚恐的程度。當年二二八的暴徒為什麼有那麼多泯滅人性的暴行呢?我們從參與動亂的成分就可以看出一點端倪:

一、跟隨日軍在東南亞,或華南作戰的翻譯、特工人員。這些人跟隨日軍在淪陷區作日本人的走狗、幫凶,沾染了日本軍人凶殘的個性,這些人是二二八罪魁禍首。

二、從火燒島,及日本本土釋放回來的甲級流氓,這些人曾被陳儀集中管訓半年後釋放,這些人也是參與打殺外省人的元凶。

三、潛逃的日軍,勝利後,有十多萬日軍[1]潛逃而不願被遣返日本,部份日軍參與暴動。 四、「皇民奉公會」份子,「皇民奉公會」是日本人吸收上層社會的台灣領導階層,推動皇民化,以達到「以台制台」的目的。這些「皇民奉公會」份子多數人為了現實與日本人虛與委蛇,但有少數人為了想維持自己的特權積極參與動亂。

五、謝雪紅領導的少數共產黨人。

從上述那麼複雜的暴亂的分子,就會瞭解為什麼二二八會發生許多泯滅人性的暴行,但是我們如果用歷史的眼光來看這些人,不都是被命運播弄的犧牲者嗎?對這些人的罪行我們當然應該寬恕,但是我們要要提醒民進黨,這些事情也是歷史的一部份,要談二二八,對我們這些歷史不可以視而不見。

但是在台灣惡質的選舉文化影響下,一切都是選舉考量,為了選票,民進黨歪曲二二八,利用二二八。,泛藍同樣為了選舉不敢談二二八。為了選票,民進黨挑動兩岸關係,為了選票;泛藍不敢認真討論兩岸問題,不敢堅持一中各表。民進黨為了選票胡來,泛藍為了選票變成懦夫。大家都為討好選民裝傻、裝笨。台灣變成一個沒有是非的社會,一個集體奔向下流的社會。我們常常會聽到「這個道理是對的,可是不能由外省人來談,否則會被抹紅成中共同路人。」這是什麼社會?求是非、講道理還要講究身分、血統。一個知識份子,應該有雖千萬人吾往矣的道德勇氣,一個政治家應該有教育群眾的責任心與使命感,一味討好選民自甘卑下,這與古代知識分子抹著良心阿諛專制帝王有何不同?如果時代進步了,知識分子、政治人物的格調日趨下流,台灣社會還會有什麼希望?最可悲的是泛藍陣營裝孫子的結果,並沒有給台灣社會帶來任何正面影響,對泛藍的選票也沒有絲毫幫助。非但如此,反而等於默認了民進黨的「台獨」、「本土化」、「去中國化」、「愛台灣」、「台灣優先」等一大堆廢話建構的民進黨口中的「主流民意」、「主流價值」,這種撕裂台灣的謬論,對台灣社會、經濟、文化的傷害不知比國民黨失去政權的嚴重程度,要大幾千萬倍,但是國民黨沒有政治家,沒有人才,所以見不及此。

二二八過去五十年了,五十年來一切恩怨都該過去了,五十年後,國民黨介入二二八的關係人全都不在人世了,難道要找他們的子孫報仇,政府也對國民黨的錯誤再三道歉,許多受害人也得到了政府的賠償,事情該有個了結了。

許多半調子的知識份子認為二二八應該等同二次大戰的德國戰犯,一種國家大屠殺、種族滅絕、全民犯罪,應該窮追猛打,應該沒有法律時效問題,這種說法在學術上是不通的,德國人屠殺猶太人,侵略鄰國是單純的犯罪行為,而二二八不是。這兩件事是無法類比的。

我們不要忘了,在二二八發生以後,到三月九日國軍二十一師登陸以前,那些地痞流氓、「台灣歹狗」、日軍餘孽對外省人凶殘的殺戮。

二二八被民進黨扭曲了以後,這些暴徒的暴行,不但除罪化了,甚至也被神聖化了,根據孔子不贊成以德報怨;原因是「何以報德?」的原則,假如我們不譴責那些罪有應得的暴徒,歷史如何評論那些冒了風險拯救外省人的本省籍善良百姓呢?

當然二二八是近代是近代史的一件大事,而二二八真相還有許多疑點,但是我們應該把這些問題丟給學者,丟給心中沒有政治立場、沒有選票壓力的學者,政治人物退出二二八吧!#

※註:本文摘自「二二八真相解密」,本人著作,風雲時代出版

[1] 行政院二二八事件小組-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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